2016年江蘇宿遷沭陽審計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來源:沭陽縣人民政府
2016-11-09 15:20:05
沭陽縣審計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報經縣政府批準,縣審計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高,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熱愛審計事業;
2.沭陽籍戶口,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需具備2年以上工作經驗;
4.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者優先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尚未查清的;
3.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內的;
4.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所聘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沭陽縣審計局辦公室(縣行政中心309室,聯系人:費桂浪,電話:0527-83553511)。
3.報名方式和資格初審:現場報名。報名者攜帶戶口簿、身份證、有效學歷證書及相關職稱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予以退還)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參加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二份。
(二)面試。審核合格者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由局有關領導及科室負責人組成面試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進行面試。
(三)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則按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擬聘用人員在花鄉沭陽網站上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關于擬聘用人員的投訴舉報或投訴舉報無事實依據的,由縣審計局組織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期間發現不能適應工作的予以辭退。經試用合格后,按照《勞動法》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首次聘用期為1年,以后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實績和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五)人員待遇。聘用人員月工資按照沭陽縣人民政府聘用編外人員工資標準發放,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保險,享受同類人員福利待遇。
三、紀律與監督
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招考過程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27-83550361。
四、本簡章由沭陽縣審計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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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陽縣審計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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