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體檢“被刷”要用充分申訴權保障公考公平正義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6-11-10 09:38:25
在今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中,陳建忠入圍報考崗位,卻因白細胞、中性粒細胞偏高被卡在了體檢關。之后,他自行前往4家三甲醫院驗血,其中包括曾對其作出體檢不合格結論的醫院,4家醫院的體檢報告均顯示,他的白細胞、中性粒細胞正常。陳建忠對體檢結論有異議,但在清遠市人社局安排的復檢中依然不合格。(《中國青年報》11月9日)
公務員招考出現體檢爭議,近年來屢屢發生。2012年,河南鄭州女孩張玲玲報考滎陽市公安系統職位,盡管筆試第一名,綜合成績第二名,但卻因體檢“白細胞偏低”被淘汰。盡管她曾在人民網留言板上給時任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留言,但最終未能改變結果。
體檢合格是成為公務員的要件,如何讓公眾切實感覺到公平公正,確實是一個急迫問題。公平公正首先應來源于合理的制度設計,以及整個過程的公開。眼下,各地公考體檢遵循的規定是,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這樣的規定對考生顯然不利。體檢醫院是由人社部門自行指定的,一旦出現爭議,復議機構仍由人社部門指定,結果同樣難獲信任。也就是說,整個過程缺乏第三方機構和部門的監督。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的規定,也未免過于武斷,這等于是剝奪了考生的申訴權。
任何爭議的解決之道,或者是訴諸更高的權威;或者是接受第三方監督。如果爭議總是在閉合的循環里,非但不可能消弭爭端,甚至會引發更多的遐想。因此,公考指定體檢機構的做法有必要改改。出現爭議之后,復議階段也可采用幾家醫療機構同步體檢的辦法,多一些比對,就會多一些公開性。
公務員考試體檢設置具體的數值,比如血常規檢查中白細胞計數,是不是必要,恐怕也有待商榷。就像有人建議的那樣,公務員錄用的一般崗位應該像普通企業招聘一樣,只需診斷考生有無威脅公共安全的疾病,不需嚴格給某項生化數值確定范圍。
此前,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公務員考試體檢這么表述:“這個政策是很嚴酷的。”要知道,政策從來都不應該是“嚴酷”的,衡量一項政策好不好的標準,首先是有沒有順應民意,讓每個參與者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胡印斌)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