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湖州市規劃局部分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湖州人才網
2016-11-10 17:28:25
湖州市規劃局部分下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湖政發〔2004〕2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下屬部分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擬面向全國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單位
湖州市吳興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湖州市規劃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主要負責開展吳興區區域范圍內城鄉發展戰略研究和信息城鎮化研究等工作。
湖州市測繪院:湖州市規劃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型。主要承擔GPS衛星定位測量、城鎮規劃測量、工程測量、數字化測圖、地圖和專題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下管線探測、不動產測繪監理、攝影測量與遙感監理、無人飛行器航攝等資質業務。
二、人才引進崗位及條件
(一)崗位
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共推出崗位2個,分別為吳興城鄉規劃編制中心法制管理崗位1人,市測繪院測繪專技崗位1人。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湖州市規劃局部分下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表》。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滿足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職稱及具體推出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能適應所引進崗位的工作需求;
3.海外留學人員按社會人員報名應聘;
注: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6年11月23日前取得對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2016年11月23日之前)取得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并在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后未在湖州就業及繳納社保費用(即勞動用工關系不在湖州);涉及崗位需執(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結束前(2016年11月23日之前)取得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
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引錄環節。
4.年齡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0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23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6.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宜報名參加: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
與崗位推出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人才引進工作程序
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具體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公告統一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南太湖規劃網(http://www.hzplan.gov.cn/)、湖州市測繪院網站(http://www.huzch.com/)發布。
(二)網上報名
時間:2016年11月8日-11月23日16:00。
本次湖州市規劃局部分下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應依據《湖州市規劃局部分下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表》內提供的報名電子郵箱,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逾期報名視作報名無效。
(三)資格初審
時間:2016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
資格初審由推出崗位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同時對通過初審的人員發放入圍通知書,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進行解釋說明。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原則上應不低于引進計劃數的2倍。
(四)資格復審
考核前,推出崗位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考核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核
1.時間: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10日。
2.推出崗位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報名情況確定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考核內容和考核時間,具體以入圍通知書為準。
參加考核時,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入圍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考核結果當場公布。
(六)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體檢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推出崗位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經推出崗位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根據應聘人員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推出崗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有關信息統一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南太湖規劃網(http://www.hzplan.gov.cn/)、湖州市測繪院網站(http://www.huzch.com/)公布。
(二)對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353612,0572-2175933。
(三)對涉及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政策咨詢
1.引進崗位信息敬請咨詢推出崗位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表。
2.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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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規劃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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