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呂梁石樓縣巡邏防暴輔警招聘公告
來源:石樓縣人民政府網
2016-11-10 17:31:41
石樓縣公開招聘巡邏防暴輔警等人員的公告
為有效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穩定,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加強我縣公安隊伍建設,緩解基層警力不足的現狀,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招聘公安巡邏防暴輔警等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工作職責
公安局巡邏防暴大隊輔警50人,工作職責為在單位管理和正式民警帶領下協助開展巡邏防控、治安管理等警務工作。
公安系統內特殊崗位5人(法醫2人,看守所醫生1人、護士2人),工作職責為承擔公安系統內的醫護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及體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參加公安工作,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無口吃、重聽、色盲和傳染性疾病,體能素質和心理素質良好
3、石樓縣戶籍,戶籍在冊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1日。(含畢業后未遷出學校轄區派出所的石樓籍畢業生)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要求:男子要求身高在1.68米以上;女子要求身高在1.58米以上。
(二)崗位條件
1、公安局巡邏防暴輔警崗位限男性,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警察院校畢業生可不限性別,學歷放寬至全日制大學專科畢業)。
2、法醫、看守所醫生崗位限男性、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看守所護士崗位不限性別,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持有《護士執業證書》。
3、退伍軍人及現在公安局輔警崗位工作的人員,不限性別,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治安、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清退的;
6、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參與“法輪功”等非法組織的;
7、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8、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體裸露部體有明顯癲痕、疤痕、色素斑和身體其他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的;
9、身體有紋身者;
10、在校就讀的學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1、其他因素不宜報考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核、錄聘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石樓縣政府網、石樓電視臺、石樓時訊等媒體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報名地點:石樓縣公安局辦公樓三樓(政工科)。
報名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教育部學歷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薄、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5張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照。
(三)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招聘的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總分100分。
筆試時間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筆試時間的前3天到指定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內容:
1、巡邏防暴人員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
2、特殊崗位人員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基礎知識等。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即在筆試成績揭曉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本崗位計劃聘用人數1.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相應的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如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空缺的,可以遞補達到擬聘人員的1.5倍進入面試。
(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儀表等,以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數為最后得分,當場公布,滿分100分。
面試結束后,按照崗位計劃聘用人數,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能測試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能測試人選。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能測試
1、在面試結束后,分別以崗位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進入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設定達標標準:
男子: 10米×4往返跑≤15″,1000米≤5′,縱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 10米×4往返跑≤16″,800米≤5′,縱跳摸高≥230厘米。
3、體能測試不達標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再進行體能測試,直至取足名額為止。
(七)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項目和標準執行。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進行體格檢查,逐項體檢完畢,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結論,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仍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核
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考核,政審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實行“誰簽字,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重點對其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九)錄聘
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7日無異議,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解除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員執行合同制工資,實行“三年一簽”,工資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法醫和看守所醫生工資待遇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的標準,并按規定繳納“三險一金”。
2、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員與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計入個人檔案。合同期滿后,如工作需要、本人同意可續簽合同。因政策因素、考核不合格超過兩次或本人不同意時,合同自動解除。
六、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本方案只適用于本次招聘活動,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黃 帥 18637457118
馬 慧 18634757116
石樓縣招聘工作領導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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