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為十堰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所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數量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從事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后勤管理服務工作。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或具有1年以上紀檢監察工作經歷的在編在崗人員;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心健康。
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4、試用期內人員;
5、與招聘單位具有回避關系的人員;
6、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體檢、試用、錄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通過武當黨建網、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十堰紀檢監察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推薦報名
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組織審核的程序組織推薦報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報考申請,經單位集體研究同意后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市直單位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報市紀委組織部)。市直單位黨組織及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推薦報名表》和《報名匯總表》一式三份(含電子版);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或公開招考錄用文件)等復印件(市直單位黨組織或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加蓋公章);
(4)個人親筆撰寫的自傳(1500字左右);
(5)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現實表現材料及后勤管理服務等方面工作情況簡介(均需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全面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不符或弄虛造假的,均取消招聘及錄用資格。
經資格審查后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未達到5:1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
1、筆試。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及武當黨建網、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十堰紀檢監察網發布的公告為準,報考人員應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五)考察與體檢
1、考察。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考察對象人數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并組建考察組深入到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
2、體檢。體檢在市內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統一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討論決定與公示
1、討論決定。市紀委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招聘崗位要求,集體研究決定擬錄用人選。
2、公示。擬錄用人選分別在武當黨建網、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十堰紀檢監察網和招聘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招聘和錄用資格,并按綜合排序遞補擬錄用人選。
(七)試用與錄用
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招聘對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市紀委對試用人員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正式錄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切實把好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關,對報考人員的報考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應逐項逐份審核,并在確認無誤后簽字蓋章。
2、公開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法行為的,要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3、推薦報名表及相關材料請于11月20日前報市紀委組織部。報送地點:市行政中心A棟9029辦公室,聯系電話:0719-8111355,聯系人:劉傳鵬。
附件:1、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zip
2、十堰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zip
中共十堰市委組織部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