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惠州市實驗中學招聘教職員7人公告
來源: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11-11 16:42:31
惠州市實驗中學2016年招聘教職員公告
惠州市實驗中學是一所市直屬重點高級中學,廣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水平優秀學校,廣東省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位于惠州市惠城區三環南路1號,占地12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4萬平方米,現有高中三個年級82個教學班,學生4500人,教職員工373人。學校堅持“以人為本,以質量與特色立校”的辦學理念,以創辦一所“高質量、有特色、現代化”的一流名校為目標,大力實施陽光校園建設,深入推進課堂教學改革,大膽改革創新,狠抓硬件與軟件建設,不斷提升教育教學水平。
因學校發展的需要,現公開招聘7名教職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一)應屆畢業生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已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且還未取消的2015屆、2016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社會人員
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社會人員。
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5.社會人員報考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6.年齡、工作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如“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齡、工作時間計算以此類推)。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州市實驗中學2016年招聘教職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發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公布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與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與核準→辦理聘用、調動等手續。
(二)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經批準聘用的教職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學校教職員的同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調入)資格。
(三)因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社會人員若應聘到校工作后,將可能重新聘用。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發布考試通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24日0:00至2016年11月26日24: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學校不接受現場報名。請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陸我校網站的“惠州市實驗中學2016年招聘教職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應聘者務必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資料,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寫資料將不能修改,出現有關后果應聘者自負;提交時,系統會給應聘者“報名流水編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流水編號。
(三)資格初審
學校教師招聘領導小組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后,分別于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
(四)發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
1.在市教育局和我校網站發布教職員招聘考試通知。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嚴格按照考試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一般情況下驗完后返還)和復印件(留存),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驗,審驗通過后現場領取《準考證》(證上有注明考試的時間、地點、考生準考號、考試須知等內容),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凡有材料弄虛作假者和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參加教職員招聘考試。
(五)現場驗證時需提交的有關資料
以發布的《惠州市實驗中學招聘教職員考試通知》要求為準。應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所有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
(1)《惠州市實驗中學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于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我校網站的“惠州市實驗中學2016年招聘教職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打印,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打印《惠州市實驗中學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相片2張,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及職位代碼。一張貼報名表,一張交驗證人員(貼準考證)。
(4)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還未畢業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獲獎證書(在《報名資格審查表》中填寫的獎項都需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5)其他要求:
?、俑郯呐_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時需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诟鶕蛾P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我校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2.報考物理、生物、歷史、政治、美術、音樂等6個崗位的應屆大學畢業生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證》(2017年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生如果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必須提交由畢業院校出具的師范類學生的相關證明原件)。
(2)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取消的2015屆、2016屆的畢業生還需提交《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3.報考會計人員崗位的社會人員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原工作單位出具的有兩年以上的從事會計工作經歷的證明(需交原件)。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交原件)。
(4)非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還需提交由有人事代理和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機構)出具的報考人員人事檔案托管書面證明(需交原件)。
六、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公告。
(二)考試內容及范圍
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其中:音樂和美術等2類崗位不考“筆試”而考“專業技能測試”,以及“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會計人員崗位只考“筆試”和“綜合能力測試”。
1.“筆試(專業技能測試)”
(1)物理、生物、歷史、政治等4類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2)音樂、美術等2類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知識及技能。
?、僖魳返?ldquo;專業技能測試”包括“綜合考核”和“專項考核”兩大項。
?、诿佬g的“專業技能測試”包括“素描”和“速寫”兩大項。美術“專業技能測試”考場僅提供紙張和畫板,其余作畫工具(如炭筆、鉛筆等)由應聘者自備。
(3)會計人員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會計知識及相關綜合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2.“試教”
物理、生物、歷史、政治、音樂、美術等6類崗位的“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和技巧,以講課的形式進行。
3.“綜合能力測試”
(1)物理、生物、歷史、政治、音樂、美術等6類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教育教學等方面的能力及知識,以提問方式進行。
(2)會計人員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財會綜合能力。
七、成績的計算方式
(一)筆試(專業能力測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都為100分,均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為60分。
(二)總成績以百分制進行計算
1.物理、生物、歷史、政治、音樂、美術等6類崗位的“總成績”由“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試教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總成績=[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40%]+(試教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2.會計人員崗位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40%)
八、成績公布
(一)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公布及查分說明
1.應聘者的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于筆試(專業能力測試)的當天晚上分別于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張貼。應聘者如果無法上網查詢,可到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查看。
2.應聘者對自己的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天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交我校進行查分。每個應聘者只能申請查分一次。我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我校將在規定時間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應聘者。
(二)查分結束后,根據應聘者的筆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按學科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在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進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并通知面試有關事項。
(三)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確認: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向應聘者公布,并由應聘者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應聘者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四)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的當天晚上在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張貼。應聘者如果無法上網查詢,可到我校大門旁邊的“校務公開欄”查看。
九、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應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我校負責組織體檢人員到規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十、公示
學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及體檢結果等報惠州市教育局審核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分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實驗中學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一、核準、備案與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報惠州市教育局審核和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辦理有關編制、調動、報到、聘用手續。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惠州市實驗中學校務辦公室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752-2260707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郵編:516008
通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三環南路1號
學校網址:http://www.hzsz.gd.cn/
十三、監督電話
1.惠州市實驗中學紀檢室:0752-2260267。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
惠州市實驗中學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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