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南充市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附件2。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并完全符合《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為《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2016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開考核招聘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考核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報名地點:營山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地址:營山縣朗池鎮北壩橫街67號),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報名時,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報考者報名時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不得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填報虛假信息及材料。
(三)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與學歷相對應的且在驗證有效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2張,到報名點領取并如實、準確填寫《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詳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報名資格審查由營山縣國土資源局和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和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崗位調整。考核招聘的崗位無報考人員的,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招聘計劃。取消的情況,于面試前2天在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ysrsj.gov.cn,下同)公布。
五、面試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的主要范圍為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所有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一)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在報名點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三)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六、公布成績
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及排名。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報考崗位的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體檢人員。如確定的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相同而影響取舍時,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被確定體檢人員統一到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通知體檢人員。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處理且自負其責。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八、考察
營山縣國土資源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報考單位、報考崗位、面試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含公示后)因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營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擬聘人員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個人畢業證及學籍檔案。
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參加體檢、簽訂聘用合同(相關協議)或未按時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
通過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擬聘用人員逾期(以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時間為準)不能辦結相關手續的(有特殊事由的須按程序報批同意后方可延期),作自動棄權處理且不予遞補。
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憑營山縣國土資源局出具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介紹信》,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通過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時報考者均須完全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
(四)營山縣國土資源局、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7-8377693
營山縣國土資源局: 0817-8212966
營山縣監察局: 0817-8221253
附件:1.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3.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考信息表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對象及范圍 |
條件及要求 |
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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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條件 |
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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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山縣土地整治中心 |
專技崗位 |
國土整治 |
1 |
1.面向全國; 2.非在職在編人員; 3.見公告。 |
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相應學位 |
地質工程 |
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