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巴中市南江縣招聘公告
來源:南江縣人民政府
2016-11-11 14:20:00
巴中市南江縣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人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南江縣公辦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147名編制內事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單位類別 |
南江縣人民醫院 | 公立醫院 | 南江縣南江鎮 | 二甲綜合醫院 |
南江縣中醫院 | 公立醫院 | 南江縣南江鎮 | 二甲中醫醫院 |
南江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南江縣南江鎮 | 疾控機構 |
光霧山鎮、樂壩鎮、南江鎮、小河、沙河、正直、下兩、大河、趕場、上兩、貴民、楊壩等12個中心衛生院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原區所在場鎮 | 鄉鎮衛生院 |
高橋等24個鄉衛生院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鄉鎮政府所在場鎮 | 鄉鎮衛生院 |
二、招聘計劃
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醫學類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147名,含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面向社會招聘具體崗位計劃見附件:《巴中市南江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具體年齡要求見崗位表,計算截至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3.學歷及專業要求見《職位表》,考生的學歷和所學專業以本人有效畢業證為準,須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完全相符;不符者,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在報到時提供畢業證書等資格證書。
5.報考人員需信守承諾,承諾聘用后在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6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解聘的;
(3)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曾在各類考試中徇私舞弊受過處分的;
(5)曾參加南江縣衛生專業人員招聘體檢、政審、聘用環節棄權不滿三年的或定向醫學畢業生毀約不滿六年的;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主管部門不同意調動的;
(7)因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報名
全國各地考生均可自主選擇到以下高校站點報名參考應聘,在以下高校組織報名招聘名額未滿時,則另行公告延長時間至2017年5月底在縣衛計局組織報名招聘。
1.站點時間
第一批次站點時間(縣級醫療衛生單位):11月中旬縣級醫療衛生單位按此站點時間參加高校2017屆畢業生就業“雙選會”組織報名,站點順序:成都中醫藥大學→成都醫學院→西南醫科大學→川北醫學院。各站點具體報名時間地點以高校雙選會通知為準。
第二批次站點時間(鄉鎮衛生事業單位):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鄉鎮衛生院按此站點參加專場招聘會組織報名,站點順序:達州職業技術學院→四川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雅安職業技術學院等。各站點具體報名時間地點以高校招聘會通知為準。
2.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職位及條件要求報名。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名材料
報名者需在《公告》附件處下載并如實填好《報名登記表》,本人持證件材料到現場參加審查,證件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其中僅要求帶原件的將原件裝入,要求帶復印件的僅將復印件裝入:
(1)《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照2張。
(2)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鮮章)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縣衛計局負責,初審合格的發放準考證。
5.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全過程,在任意環節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從業資格條件,以本人學籍檔案、官方網站備案查詢和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五、考核方式
采用面試答辯方式進行考核。招考比例為2:1,如達不到招考比例,則在報名結束后,調減或取銷相應職位的招聘名額(面試時間及地點另發公告)。面試內容以各專業國家執業和職稱資格考試用書為主并適當擴展延伸,重點考查考生專業知識是否扎實,表達是否準確、完整、清晰等。面試采取考生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技能、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總分100分,考核成績低于70分的即為考核不合格。
六、簽約
考核合格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并自主選崗。
體檢對象屬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應與用人單位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未按時簽訂的視為棄權,因棄權空缺的則按考核合格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七、體檢
(一)體檢時間和地點
往屆生體檢對象參加體檢時間另行公告,應屆生待畢業報到后再統一組織體檢。
(二)體檢標準
進入體檢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八、政審考察
縣衛計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縣人社局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考核通過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進行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政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由縣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編制、工資等手續。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所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人社局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后續各環節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妥善保管現場核發的準考證,報到、體檢等后續環節將用此證。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區號:0827)
(一)報名點咨詢電話
縣衛計局人事股:8221136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8225189 縣人社局:8227499
十三、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江縣人社局、縣衛計局。
附件:1.南江縣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人員職位表
2.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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