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論:事業單位技術人員離崗創業還需謹慎而為
來源:中國網
2016-11-15 11:04:19
離崗創業人員經原單位同意,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以及保留基本工資等待遇。記者從武漢市人社局獲悉,日前,武漢市出臺《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用一系列激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創新創業的新政策舉措,為他們創新創業“搭臺鋪路”。(11月14日 荊楚網)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美好時代,出臺允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政策,無疑會為當前紅火熱鬧的創新創業潮,再添上一把猛火。早在去年,甘肅省蘭州市就出臺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行動方案的配套政策。蘭州市通過一系列政策將通過財政資金投入、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實施大學生創業扶持工程、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等,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當眾多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借著這一政策利好,紛紛投身到創業熱潮當中,可想而知會有多少新的企業誕生,會有多少科技成果完成轉化,會創造出多少的就業機會,會產生出多少的社會財富,這對于國家的經濟發展和轉型來說,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消息一出,便引起輿論的熱議。有人認為,該項新政的出臺,為解決干部能進能出提供了新途徑,改變了干部只進不出的狀態。
但是,也有人認為,公職人員具有充分比較的權利,特別是事業單位的一些專業技術人員,一邊有政府工作掌握的人脈資源,一邊創業在商海里“撈魚”,憑借自己的專業特長,很容易被人理解為,“魚與熊掌”兼得的制度福利。
人們對于公職人員在職或離崗創業有不同看法也是正常,有這種擔心也并不是多余的。首先,有些關鍵部門的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其本身日常從事的就是技術管理相關領域,并且這些領域大多是涉及項目、招投標等,一旦躍身“下海”創業,則難保不會將其在職期間的權力資源延伸到項目領域,或者長期利用“公職遺產”從事經營活動,這樣的亦官亦商,顯然與政策初衷相悖。
其次,武漢市允許事業單位人員自主創業,而現目前對于公職人員離職后的監管制度并不完善,比如,對于在職創業的,經過單位同意以后,可以在不影響工作、不損害單位集體利益,并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創業。那么對于離崗創業的,經過原單位同意以后,自簽訂離崗創業協議之日起,原單位可以保留離崗創業人員5年的人事關系等政策是否公平公正?公職人員離職后可以變相進入企業管理層,與企業產生關聯。倘若背后裹挾著權錢交易,不僅會造成社會職業資源的分配不公,更會助長不良風氣。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人員是否參與創業是他們的權利,給予其選擇權必要的尊重即可。而公職人員所具有公共倫理決定了公職人員任職與經商辦企業無法兼容,具有排它性。所以,公職人員離崗創業一定要警惕“魚與熊掌”兼得,相關部門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認真審查、仔細甄別創業項目,防止創業只是“噱頭”,貪占公共利益才是目的的虛假創業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公職遺產”從事經營活動,如果對公職人員自主創業只鼓勵不約束或者約束不嚴格,只會泛之于濫,對制度的嚴肅性造成破壞。(文/沈思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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