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廣州海珠區事業單位招聘63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11-15 15:38:30
2016年下半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文件精神,為充實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3名。
一、招聘職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廣州市海珠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3名。詳見《2016年下半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
(四)廣州市戶籍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本科以下學歷,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71年11月1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50周歲以下(1966年11月1日后出生)。
(五)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71年11月1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50周歲以下(1966年11月1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辦法:應聘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rssgz.gov.cn)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00。
3、報名職位說明: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
4、打印準考證: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時起,成功報名的考生請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5、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管理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專業技術崗位,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崗位,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成績于筆試6個工作日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報考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海珠人才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廣州市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99號)申請查分。每個報考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目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2、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確定資格審查和面試人員名單方法: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者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應屆畢業生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暫緩就業協議書(辦理暫緩就業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戶口簿(屬學校集體戶口的,提交地址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且需加蓋學校保衛處公章)、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社會人員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
報考人員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可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單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實操測試相結合的形式。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實操測試、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部分職位需進行實操測試。實操測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實操測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結構化面試和實操測試的成績須當場向應試人員公布,不進行實操測試的職位面試成績以結構化面試成績為準,進行實操測試的職位面試成績以實操測試成績為準。
4、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四)組織考核
組織考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在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按規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屬農業戶口的,須轉成非農業戶口方能錄用。非廣州市戶籍需辦理人才引進入戶廣州的社會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所有人員均須提交最近6個月內由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方能錄用。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與擬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崗位進行管理,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資格條件咨詢電話:(020)84232050、報名技術問題咨詢電話:(020)34370929、監督電話:(020)89088432。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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