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聘公告
根據蕪湖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蕪湖市事業單位赴全國重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蕪人社秘〔2014〕153號)規定和市編辦核定的編制使用計劃,現就我校赴全國重點院校招聘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告招聘崗位共計19名(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和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較強的團隊精神和奉獻精神;
3、所學專業符合報考崗位要求,且為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
4、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有與招聘崗位職業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受理報名和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面試、簽訂就業協議、考察與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并予公示、按規定報批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依次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和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我校網站發布和畢業生所在院校就業指導中心網站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時間距離報名開始的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受理報名與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受理報名
應聘人員可在網上或校園招聘會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畢業生所在學校校園招聘會之日起10個工作日。網上報名者應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個人求職簡歷、相關科研成果、在校獲獎情況、近三年學習成績單和填寫好的《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進校園招聘應屆畢業生報名表》(見附件2)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我校郵箱(zzrsc4836169@163.com)并在郵件主題中務必注明“報考+姓名+專業”;現場報名者必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個人求職簡歷,相關科研成果、在校獲獎情況和近三年學習成績單,并填寫《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進校園招聘應屆畢業生報名表》(見附件2,也可在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組織人事處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2、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現場報名者的資格審查在招聘會現場辦理;網上報名者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必須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張;
(3)相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能證明自身能力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各種資料,凡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面試工作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應聘同一崗位的同一學校應屆畢業生報名人數若達到10人以上赴畢業院校進行招聘面試,如未達到10人則面試地點安排在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2、面試形式:學校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或說課的形式,面試時間為20分鐘;附屬醫院崗位采用現場理論和實踐考核的形式。
面試總分為100分,如果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設最低平均分數線,最低平均分數線為70分。達到最低平均分數線,即進入下一個環節;達不到最低平均分數線,則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如果報考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面試考官由學校和用人單位共同組成。
面試結束后,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考察、體檢人選。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招聘資格的,在同一崗位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如遇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名次并列的,以個人考察結果優者優先聘用。
(四)簽訂就業協議
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數1:1比例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中明確待畢業后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進行體檢、考察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體檢和考察
1、簽訂就業協議的2017屆畢業生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須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
2、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定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與審批聘用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由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按有關規定報市人社局審批,并由用人單位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2017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進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監督檢查
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招聘各環節接受蕪湖市紀委、市組織人社部門和我校監察部門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程序、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0553—4836169 監督電話:0553—4836139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