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阜陽招聘道路交通協管員100人公告
為強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緩解公安交警警力不足問題,經批準,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道路交通協管人員。現就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相關要求
擬招聘交通協管員100名(男90名、女10名):阜城三區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戶口,高中(中專)以上學歷,五官端正,口齒伶俐,身體無明顯缺陷,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
具有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特長并取得國家統考二級以上等級證書,以及中文或新聞寫作專業畢業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自愿從事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素質,保守工作秘密,紀律觀念較強;
4、具有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文化條件和工作能力;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8年11月1日至1988年11月1日之間出生);退伍軍人以及具有計算機應用技術或公文寫作專業特長的年齡放寬至30周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交通協管工作的。
三、 招聘辦法
此次道路交通協管員招聘,由市考試院具體負責考試工作。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原則,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和崗前培訓合格后,擇優聘用。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的用人方式,由阜陽市聯眾勞動事務保障代理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派遣到阜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應崗位工作,試用期三個月。阜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聘用人員在崗工作期間進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一)報名及初審
1、報名時間: 2016年11 月21日至11月25日下午5點。
2、報名地點:阜陽市阜王路185號勞動保障大廈二樓人力資源市場。
3、攜帶資料:報名時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有效學歷證書(退伍戰士須帶退伍證書)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以上有效證件需提供復印件留存。
4、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規定資格條件的,辦理報名手續,現場填寫《道路交通協管員招聘報名表》。
(二)筆試
1、對經資格審查確定的人員,由市考試院組織考試。
2、筆試內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寫作能力及文化基礎、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時間120分鐘。
3、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載明考試時間地點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敬請注意關注近期阜陽考試網、阜陽公共就業網、阜陽人事人才網、阜陽交警信息網及手機短信息。
(三)面試
1、筆試結束后,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男、女各單獨核算比例,面試人員名單在網上公布。
2、面試時,著重考察考生知識面、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思維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進取精神、儀表舉止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占70%)和面試(占30%)成績合成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四)體檢
1、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成后的分數,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名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取舍)。
2、體檢時間和醫院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3、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4、經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現招聘人數缺額的,在總成績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政審考察
考察參照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暫行規定》實施。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將按照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五、有關待遇
聘用人員在試用期3個月內月工資1000元,試用期滿后聘用人員月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1000元,績效工資300元,工齡工資50-400元,并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聘用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由聯眾公司統一繳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
六、有關事項
1、此次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考試院、阜陽市聯眾勞動事務保障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2、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
招聘咨詢電話:2560360、2296161
阜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阜陽市聯眾勞動事務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