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申論指導:公文寫作的考查本質
來源:國家事業單位考試網
2016-11-17 13:10:41
公文寫作的考查形式是以“文種”形式考查,如“寫一份講解稿”、“擬寫一封信”、“在政府網站上發表短文”、“在某某活動中做總結,寫個講話稿”等等。而由于可考查文種豐富、多變,以至讓考生難以把握其作答脈絡,很難像其他幾類客觀題目有比較固定的答題思路。
其實,在事業單位考試中的公文寫作題目是一種綜合性考查題目,往往是披著“文種”的外皮,考查的卻是概括歸納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下面就舉幾個具體案例,讓廣大考生認識其考查本質。
例一:根據材料1中小鄒的案例,設計一份調查問卷。要求:寫出具體問題。
本題要求設計出調查問卷中的問題,而問題的來源應是小鄒的案例。簡單來說,把小鄒身上發生的、反映出的一些事情概括出來,然后以問題的形式呈現出來即可,所以本題看似是特定文種——調查問卷,但其實質就是在對原材料小鄒案例進行歸納概括。
例二:假定你是某街道辦事處的一名工作人員,請根據給定資料6—8擬寫一份《某街道辦事處關于改進老年人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文字簡明、分條撰寫、有指導性與可行性,不超過400字。
何為指導意見——上級對下級工作所做指導,簡單說就是上級告訴下級如何做事,這顯然是在提出對策。類似文種還有建議書,也是以對策作為文章主體內容。
例三:根據給定資料,以《高清紅的成功給我們的啟示》為題,寫一篇材料。
在這個例題當中,出現了非常具有標志的問法——“啟示”,所以,本題表面上看是寫特定文種“材料”,但本質是寫“啟示”,而啟示類題目恰恰是一個獨立的類型題。
類似的例子在真題當中還有很多,所以說,公文類題目是綜合性題目,往往是將其他類型題放置于某一個“文種”當中來進行考查,通過以上列舉可見,只要了解其本質,這類題目并沒有什么特別,將其他幾個類型題掌握后,對這個題目的解答自然會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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