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商務促進中心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舟山人民政府網
2016-11-17 13:25:51
2016年下半年舟山市商務促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16年第23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商務促進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舟山市商務促進中心為舟山市商務局直屬的相當于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承擔商務領域科技創新、開發、推廣、交流和咨詢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五)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四、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商務局網:
http://www.zscom.gov.cn/
其中,舟山市商務局網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審核
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下午15:00止,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word格式,需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下列報考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664923164@qq.com:
(1)身份證;
(2)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資格復審
考生在考試前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交驗以上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具體事宜請關注舟山市商務局網通知。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資格審查由舟山市商務局負責完成,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時間及方式
考試一般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果崗位合格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15:1,則在面試前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考試工作由舟山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舟山市商務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24182,監督電話:0580-228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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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商務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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