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氣象部門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將湖北省氣象部門2017年度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應屆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湖北省氣象局是中國氣象局下屬正廳級事業單位,是中國氣象局華中區域氣象中心、長江流域氣象中心。下轄直屬事業單位9個、市(州)氣象局13個、省直管市(區)氣象局4個、縣(市、區)氣象局68個。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湖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級文明系統”。
二、招聘崗位和人員數量
本次湖北省氣象部門公開招聘50人。具體見《湖北省氣象部門2017年度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及職數表》。
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2017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持有畢業生就業協議和派遣證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辦法、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湖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http://www.hbqx.gov.cn)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日期為2016年11月15日-12月31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24日-11月30日。
2.報名方式
登陸湖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http://www.hbqx.gov.cn)下載并填寫《湖北省氣象部門2017年度高校畢業生招聘報名表》,報名表和個人求職簡歷(含成績單和學校就業推薦表的掃描件)打包發送至“hbqxrszp@126.com”信箱。
3.報名要求
(1)必須明確崗位志愿。用人單位分為省、市、縣三級。填寫報名表時每一層級的崗位最多填寫1個。同時需注明是否同意在本層級內調劑,是否同意調劑到下一級。
(2)必須保證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如有不實、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將取消資格。
(三)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確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參加考試的人數一般應不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對大氣科學類崗位或艱苦邊遠地區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按實際人數進行考試;無人報考的崗位按程序進行調劑和補錄。
通過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在湖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考試
1.考試形式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2.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崗位所必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其中職業能力測驗占30%、專業基礎知識占70%。根據2017年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基礎知識考試類別分為大氣科學類、電子與信息(含計算機)類、財會類、影視制作類。內容涉及對應專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技能。
(2)筆試時間:2016年12月中下旬。
(3)筆試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3.面試
(1)面試采取個人自我介紹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個人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
(2)面試人員確定
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因考生放棄面試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參加省局及武漢市局所屬單位崗位面試落選,且同意調劑到市縣崗位的考生,可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市縣空缺崗位。
(3)面試名單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湖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公布。
(4)面試時間安排
面試時間及具體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五)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錄用計劃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
考察以信函委托應聘學生就讀院系進行,考察材料加蓋應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學業成績、研究論文、社會實踐等情況。
(六)體檢
組織通過考察的人員進行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確定。
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和考察結果提出擬聘人員建議,經省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
擬聘人員信息在湖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遞補和補招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從符合同一崗位條件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調劑遞補。
1.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調劑的崗位應進行公示且不少于7個工作日。
調劑崗位面試或考察人選,應從報名參加調劑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按比例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調劑后的空缺崗位,按照公開招聘程序進行補錄招聘。
(十)簽訂就業協議
公示結束無異議,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十一)報到及資格復審
擬聘人員應在2017年7月1-15日到用人單位報到,并進行資格復審。對于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用人單位填寫《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報省局人事處批復后,存入個人檔案。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取消錄用資格。
(十二)聘用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受聘人員憑《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和聘用合同辦理人事關系有關手續。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湖北省氣象局人事處
聯系電話:(027)67847801
網址:http://www.hbqx.gov.cn
E-mail:hbqxrszp@126.com
郵編: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東路3號
附件:1.湖北省氣象部門2017年度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及職數表.doc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