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檢察機關檢察輔助人員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公告》規定,經研究,確定全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0分;同時,決定將書記員職位的職業技能測試時間調整到面試后進行,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為做好湖北省檢察機關2016年度招聘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方式
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至11月8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1《湖北省檢察機關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三、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工作由省檢察院和各市、州、分院分別負責,具體地點見附件2《湖北省檢察機關雇員制檢察輔助人員資格復審地點表》。
四、有關要求
(一)所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均采用A4紙型,本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二)對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2016年高校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的證書的證明。考生須承諾于2016年11月30日前提供相應真實有效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報考職位有要求的,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如兩年司法輔助工作經歷證明、計算機及司法會計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其他事項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聘檢察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