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臨汾市吉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吉縣政府網
2016-11-18 15:27:58
2016年臨汾市吉縣、鄉鎮縣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吉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精神,將面向社會為我縣縣、鄉事業單位招聘100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大中專院校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計劃
共招聘100名,其中衛生系統35名,鄉鎮和縣直事業單位65名,為財政撥款事業編制。(詳見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和專業(含方向)條件;
(五)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錄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2、工作經歷、年齡、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報名開始日為截止日期。
3、崗位要求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①須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可查學歷;②鄉鎮衛生院的7個醫療崗位除外)。
4、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
四、招聘方法步驟
采取現場報名、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2016年11月17日)。通過吉縣政府網(http://www.zgjx.gov.cn)、吉縣電視臺面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的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招聘的方法步驟、組織領導、紀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
①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②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③報名地點:
報考衛生系統崗位人員在吉縣新城東樓2樓衛計局會議室報名;
報考其它類崗位人員在吉縣職業中學大禮堂報名;
④報名和資格審核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抽調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2、資格審核:
報考者本人須攜帶兩張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網上下載并填寫完整的《2016年吉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正反面打印)、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學信網自行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地人才市場或中心存檔手續或其他相關證明;非本人原因未領到報到證的,需提供發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并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或其他崗位的,另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要求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因信息填報有誤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⑥本縣全民所有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⑦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⑧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4、收費標準:根據晉價費〔2013〕223號文件規定,每人按兩科收取考試費100元,報名費10元,合計110元。
5、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吉縣人社局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關注吉縣政府網。
6、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以2016年11月 24日為截止時間。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其它以此類推。
7、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或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11月24日前取得。
8、崗位要求的專業一律參照2016年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分類目錄執行。
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考生請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報名人員如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報市人社局核準。
根據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規定“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兩個財會崗位除外)。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筆試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專業機構專家命題和閱卷。
筆試日期:2016年12月1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筆試內容:
衛生系統筆試內容主要為:《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科目二》醫療衛生公共知識(包括衛生政策、公共衛生管理、醫療衛生常識等)。
縣直和鄉鎮事業單位筆試內容主要為:《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科目二》職業能力測試(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
2、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分別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個別崗位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及格線以上人員為參加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采取理論解答、專業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成績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時去掉的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4)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委托專業機構組織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進行。每個考官組由7人組成。考官組設主考官1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照行業體檢標準執行,無行業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五)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擬任崗位資格、工作態度、現實表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由組織、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配合進行。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吉縣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五、聘用與待遇
1、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3、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4、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關于監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虛心接受廣大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現,一查到底,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舉報電話:0357-7983518
七、注意事項:
(一)整個招聘過程的具體事宜均安排在吉縣政府網進行公告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二)報考人員提供的電話等聯系方式應為有效方式,要確保聯系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三)正常工作日咨詢電話:0357-7922317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本公告由吉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吉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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