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成都蒲江縣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蒲江縣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5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應聘人員須在2016年11月 18日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2016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詳見蒲江縣2016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報考面向服務蒲江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截止2016年11月18日前志愿服務期滿且經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6.符合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現已由蒲江縣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
2016年11月18日00:00至11月30日17:00。
2.資格審查
2016年11月18日09:00至12月1日17:00。
3.網上繳費
2016年11月18日09:00至12月1日17:00。
4.準考證打印
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
5.筆試時間
2016年12月17日。
(三)報名程序
1.網上注冊。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報考者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
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由蒲江縣衛計局負責進行網上初審。報考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4.確定繳費。
(1)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2)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2月12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6.其他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考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以5:5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A類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B類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兩科。
筆試折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醫學基礎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50%,各科目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7日上午(星期六)。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2.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的,經縣招聘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到1:2;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取消或調減招聘崗位及人數。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6年12月5日前在蒲江縣政府門戶網公布。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12月16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3.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18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及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獲得團以上獎勵的還需提供相應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6年12月16日前的工作日內交蒲江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地址:蒲江縣鶴山鎮匯源街62號,電話:028-88554516),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報考面向蒲江縣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服務證書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服務證書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加分情況和進入面試核對校驗原件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1月13日前在通過蒲江縣政府門戶網公布。進入面試核對校驗原件人員按面試開考比例和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5.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不受理查分申請。
缺考筆試科目或成績為0分的應聘人員,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核對校驗原件
1.核對校驗時間:見筆試成績公告。
2.核對校驗地點:蒲江縣衛計局人事科(蒲江縣鶴山鎮匯源街62號,聯系電話:88554516)。
3.核對校驗方式:核對校驗時須提供:①本人《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③《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④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證件類照片2張;⑥現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大學生志愿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項目管理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系報考具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工作經歷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18日)。
核對校驗合格者現場繳納80元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核對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核對校驗而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各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按招聘人數與考生人數之比1:2確定進入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崗位及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
4.總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通過蒲江縣政府門戶網公布。
六、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按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二位,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體檢由蒲江縣招聘事業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蒲江縣招聘事業人員領導小組到指定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蒲江縣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九、報到及聘用
(一)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上班。逾期未報到上班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政策執行,符合蒲江縣引進和培育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條件的享受相應待遇。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在蒲江縣服務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申請辦理調離手續。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察局)派駐蒲江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組,028-88554533)。
未盡事項請撥打以下電話號碼咨詢,咨詢電話:028-88554516;
報名網站:www.cdpta.gov.cn,技術支持電話:12333;
查詢網站:蒲江縣政府門戶網(www.pujiang.gov.cn)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特此提醒。
附件:蒲江縣2016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