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6-11-21 16:24:54
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培訓辦主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培訓辦主管1人,為管理崗位。
(一)崗位職責
1.主要從事培訓需求調研,制訂培訓計劃,建立并完善培訓體系、培訓制度及相關流程;
2.負責培訓師資隊伍的建立、管理和實施;
3.建立培訓人員的檔案及后續服務工作等。
(二)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
1.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工學專業;
2.具有大型企業科研或人力資源管理科室負責人崗位5年以上工作經歷,從事過科研外聯或合作培訓業務,熟悉企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管理基本流程;
3.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創新能力;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1月28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者可放寬至45周歲。
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以及有高端職業培訓或社團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應聘報名。時間:發布本公告之日起至11月28日16:00。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樣式見附件,附電子照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可提供勞動合同);可體現本人勝任力的其他材料等等。應聘報名者將報名材料按上述順序合并為一個文檔,或制成一個壓縮文件包,使用“姓名+招聘崗位”的郵件主題、文件名稱,發送至郵箱:gcsxy@zju.edu.cn進行報名。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短信向應聘人員反饋結果。
招聘崗位不設最低開考人數比例,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組織考試。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3人的,將根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優先考慮條件、工作經歷與招聘崗位的契合度等因素,按不超過1:3的比例擇優確定邀請參加考試人員。
(二)考試
考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參加考試。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面試方式:答辯。應聘人員對相關業務范圍內工作經歷、崗位認知和發展規劃進行陳述,并接受評委提問。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成績最優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體檢工作的辦法進行。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hr.zju.edu.cn/cn/,“招聘信息”);
2.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網站(http://pi.zju.edu.cn/,“人才招聘”);
3.浙江大學網站(http://www.zju.edu.cn/,“公告”);
4.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浙江大學(人事處):0571-88981959
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981776
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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