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保定市徐水區選聘高中教師實施方案
來源: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
2016-11-22 13:44:38
保定市徐水區教育局
保定市徐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定市徐水區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選聘2017年高中教師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提高全區高中階段師資水平,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解決普通高中學校教師和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短缺問題,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選聘部分高中教師,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聘數額
本次共選聘高中教師50名,選聘單位、具體崗位及數額詳見附表。
二、選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嚴格標準,按崗選聘的原則。
三、選聘范圍
全日制普通類高校應、往屆畢業生。
四、選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35周歲,即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間出生。
(二)熱愛教育事業,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有敬業奉獻和改革創新精神。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四)徐水一中、綜合高中、鞏固莊中學三所普通高中所聘教師,須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徐水一中、綜合高中應聘人員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鞏固莊中學應聘人員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特別優秀者可放寬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二批。職教中心所聘教師,需具備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原則上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優秀者可先行聘用,但兩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五)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應聘崗位專業一致或相近,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具備選聘資格:
①有犯罪記錄、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②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③有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五、選聘方式及程序
教育局和各高中學校要及時與各高校進行聯系和溝通,積極參加河北師大及全國重點高校組織的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洽談會,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也可參加各級人事部門組織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洽談會進行選聘,選聘依據以下程序進行:
(一)公布選聘信息(2016年11月21日-11月27日)
選聘辦及時與相關高校取得聯系,了解畢業生的相關情況,在區政府、教育局、相關高校網站公布我區高中選聘崗位信息,通過多種形式對我區經濟和教育發展狀況進行廣泛宣傳,積極吸納優秀畢業生到我區任教。
(二)組織報名(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
選聘辦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網上、電話、現場等多種方式報名。面試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個人簡歷,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需由就讀院校出具相關證明。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選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時,將調整選聘崗位。
(三)面試(2016年12月6日)
面試地點安排在河北師大等高校進行,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現行的高中教材。根據擬選聘人員學科分布情況,由選聘辦遴選取徐水一中、綜合高中、鞏固莊中學、職教中心四所學校相關領導和教師組成7人試講評委小組,根據試講評分標準,對應聘人員現場打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應聘人員的試講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的分數應在合格分數60分以上。整個過程人社局全程參與。
(四)考察考核(2016年12月7日)
選聘辦組織相關人員,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根據崗位需求情況,由教育局、招聘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整個過程人社局全程參與。
(五)組織體檢(2016年12月9日)
根據面試成績,依據選聘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者,依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結果(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3日)
根據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最終確定出擬聘人員,并報領導小組同意,在徐水區政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七)聘用安置
2017年暑假開學后,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納入全區教職工編制,辦理增人、入編等手續,工資從正式上崗后的當月計算。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聘用或解聘。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抵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單位終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師須在區教育系統工作滿8年以上方可流動。
六、組織領導(略)
七、紀律與監督
(一)選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選聘工作人員在選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選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格選聘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選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選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選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區選聘辦做出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對違反選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選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選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徐水區人社局 電話:0312-8601771
徐水區教育局 電話:0312-7115665
保定市徐水區教育局
保定市徐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定市徐水區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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