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政府購買服務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隊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市級森林專業撲火隊隊員,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過程中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招聘德才兼備的優秀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森林專業撲火隊員26名,限男性。
(二) 運兵車輛駕駛員2名,限男性。
(三)廚師2名,限女性。
以上崗位共計30人。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誠信,責任心強;具有高度的敬業精神和團隊合作意識;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二)熱愛森林防火事業,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身體健康,無殘疾和生理缺陷,團結互助,除日常工作、撲救工作外,積極完成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交給的其他各項工作。
(三)森林專業撲火隊員,年齡在18-50周歲,具有完全勞動行為能力的男性勞動者,有一定文化知識,學歷高者、退伍軍人或從事過森林防火工作者、有撲火實戰經驗的優先錄用,并經過體能測試(5公里)。
(四)機動車駕駛員,持有A1機動車駕駛證,年齡在18-50周歲、駕齡在5年以上,技術熟練,駕駛記錄良好,退伍軍人及從事過森林防火車輛駕駛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一)刑滿釋放的或在刑事處罰期內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三)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辭退、開除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四、有關待遇
(一)試用期及聘用期:試用期一個月,包含在聘用期內,聘用期為2016年12月1日到2017年6月15日。
(二)待遇:正式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按照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森林專業撲火隊有關管理規定和相關待遇標準執行,不低于本地區同行業工資標準,并辦理相關保險,集中統一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 11 月 22 日至2016年 11 月 30 日;上午8:30 -11:30時,下午14:30 -17:30時。
2、報名地點:玉溪市紅塔區明珠路16號(高快客運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及104室。
3、咨詢電話: 0877-2011778、15706977205、15706977206(工作時間接聽)。
4、聯系人及電話:歐元清:18187711202;唐雯:18088917707.
劉 婧:18187711201;張莉:18088917702.
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聯系人:陸俊宇:0877-2052046、18087795996.
5、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機動車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上交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并如實填寫《報名表》。退役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
5、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每人交報名費20元。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資格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面試:測試應聘人員基本素質及應變能力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政審、體檢:招聘人員通過面試合格后,必須經政審及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六、其他
報名者需對照本招聘方案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報名相關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未盡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