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寧波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二)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11-22 15:09:45
浙江省寧波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二)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經浙江省氣象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氣象局下(直)屬單位寧波市氣象臺、寧波市氣象災害應急預警中心、慈溪市氣象局、余姚市氣象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寧波市氣象臺為上級氣象部門批準設立的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承擔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等預報產品的制作、發布,開展公益性的專業氣象服務,組織開展相關業務技術研究和開發等。寧波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寧波市氣象災害應急預警中心(以下簡稱預警中心)為寧波市編制委員會批復成立的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二類,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部分補助。主要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保障;氣象災害預警及相關信息發布;海洋氣象預報服務;氣象科學研究;應急氣象保障現場服務等工作。慈溪市、余姚市氣象局為寧波市氣象局下屬縣級氣象主管機構,主要負責為本行政區域國家建設和社會生活提供氣象管理保障。履行氣象社會管理職責、負責氣象法規建設、氣象防災減災、人工影響天氣等各項職責,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發布公告起至2016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寧波市氣象局人事處,寧波市海曙區氣象路118號,聯系電話:0574-89181802、89185761,郵箱:nbqxj@sina.com;聯系人:丘老師、張老師。
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寧波市氣象政務網(www.nbqx.gov.cn)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連同個人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學生證或學校推薦表、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考試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獲過獎的提供獎勵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到nbqxj@sina.com,并在發送后電至(0574-89181802)確認。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5、根據往年報考情況,經寧波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同意,認定本次招聘中要求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預報業務服務(一)崗位為緊缺崗位,在規定時間內,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考指標達不到3:1時,按實際人數進入考核程序。
其他崗位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2016年11月29日前在寧波市氣象局政務網站(www.nbqx.gov.cn)上公布,請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日前登陸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方式,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面試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請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面試當天(或前一天)攜帶報名表,連同個人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學生證或學校推薦表、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考試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獲過獎的提供獎勵證書)等材料原件到招聘單位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能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專業知識水平、崗位匹配性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面試成績相同,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之內在寧波市氣象局政務網站(www.nbqx.gov.cn)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由用人單位確定遞補次數。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氣象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氣象政務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變更居民戶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凡屬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或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應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129413
寧波市氣象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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