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淮北濉溪縣國土資源局招聘公告
為更好的適應全縣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需要,確保提供更加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務環境,經縣政府同意,濉溪縣國土資源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要求,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
濉溪縣國土資源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10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國家承認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以上;
(五)年齡在18-30周歲(1986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八)淮北籍戶口。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不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國土資源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程序具體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地點: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報考人員現場進行報名,招聘期間,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2、資格審查和繳費:報名時需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濉溪縣國土資源局2016年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并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底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張,到報名點由考務辦公室工作人員當場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按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繼續執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45元。
報考崗位確認截止后,報考確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應不小于3:1的競爭比例。達不到競爭比例的崗位將予以取消或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因達不到競爭比例的崗位而減少的計劃數在縣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網頁(www.sxx.gov.cn/SortHtml/1/List_74.html)公布。
3、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6年1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在濉溪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領取。
(二)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
1、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常識、語文基礎知識、法律知識、公文寫作等。卷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筆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分析與應變協調能力、服務意識、語言表達與儀表舉止。面試人員根據面試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3、體檢
按照筆試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出現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一次性遞補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自行承擔。
4、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是: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如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的,或本人不適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察人選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名額,在同崗位面試入圍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進入考察、體檢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及時在縣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網頁(www.sxx.gov.cn/SortHtml/1/List_74.html)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聘用人員與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簽訂勞務合同,派遣到濉溪縣國土資源局服務大廳相應部門工作。
六、聘用人員的使用和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的用人方式。由縣國土資源局與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并由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與擬聘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務合同。縣國土資源局對聘用人員在崗工作期間進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三年期滿,考核合格者,可續簽勞務合同。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接受用人單位的崗前培訓。試用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空缺名額可以從本次考試人員中,按合成成績高低依次補聘。招聘人員在崗使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三)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月工資待遇: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1400元,績效工資每人每月200元,績效工資由單位考核后發放。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由單位和個人按現行標準繳納。聘用人員試用期內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金,試用合格者予以補繳。聘用合同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七、招聘工作要求和紀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件1:濉溪縣國土資源2016年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濉溪縣國土資源2016年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doc
聯系電話:0561—6079905(縣人事考試中心)
0561—6077950(縣國土資源局)
監督電話:0561—6075747(縣人社局紀委)
0561-6089959 (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
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濉溪縣國土資源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