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招聘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6-11-23 14:35:41
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公開選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下屬杭州管理處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單位
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為副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杭州段河道、海塘的管理以及防汛、防臺工作和錢塘江杭州段省管海塘的運行、維護工作,并協助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負責錢塘江杭州段河道、海塘的日常水行政監察工作和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及采砂(取土)行政許可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 招聘崗位及條件
因工作需要,公開選聘工程管理工作人員1名,為專業技術崗。
(一)招聘范圍
浙江省內各級黨政機關公務員或承擔行政職能類、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農業水利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
2、具有1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關工作經歷(一般以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2016年11月);
3、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報名時提供3篇本人主筆的最具代表性的綜合性文字材料;
4、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三、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11月30日 (以郵件發送日期為準)。應聘者如實填寫報名表(樣式見附件),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以“本人名字+應聘工程管理崗”為郵件名稱發送至qgjhgc@126.com。
2、資格初審。時間: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本崗位不設最低開考比例。如符合條件的人數超過10人,為確保后續工作有序進行,將根據報名人員現任職單位、崗位與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的相似度、所具備的學歷等情況,必要時輔以電話訪談、索要證明工作業績的資料等方式,擇優邀請不超過10人參加面試。資格初審意見將通過電子郵件向應聘人員反饋。
3.應聘資格取得。對于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單位通過電子郵件將準考證發送到報名人員的電子郵箱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報名人員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面試
本次選聘采用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學歷證書、任職情況證明(提供公務員任職文件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及工作經歷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測評要素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擬聘崗位由招聘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可聘數及招聘人員具體情況,根據本單位聘任辦法進行聘任。因目前招聘單位專技七級(含)以上實際可聘崗位數有限,高級工程師(含)以上職稱人員將根據崗位可聘數適當低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入圍、招聘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考生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網(http://www.qgj.cn,招考信息);
2、浙江省水利廳網(http://www.zjwater.gov.cn,業務專題/人事人才專題/公開招聘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省屬國企)公開招錄(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錢塘江管理局:0571-86535308(監察室),0571-86526016(勞人處);
2、省水利廳:0571-87815098(駐廳紀檢組),0571-87826626(人事教育處);
3、省人力社保廳:0571-8705670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132988、87384091。
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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