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招聘書記員后勤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
2016-11-24 13:51:43
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后勤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司法體制改革的工作需要,為確保司改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按照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會議紀要精神,結合區檢察院實際情況,決定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和后勤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崗位:聘用制書記員16名、后勤輔助人員2名(具體工作崗位由院黨組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報考條件: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本人未因違法違紀受過黨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身體健康;具有汕頭市澄海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后勤輔助人員高中以上學歷)。
二、薪酬待遇
獲聘用人員屬購買社會化服務人員,實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是否續聘視工作情況、需要確定),服務報酬標準擬定為每人每年人民幣3.8萬元(含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三、招聘方法步驟
(一)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報名地點: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九樓政工科(聯系電話:0754-85887610)
報名要求: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學歷證書、本人簡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無違法犯罪證明;計生證明;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張;如實填寫《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或《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后勤輔助人員報名表》;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審查: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按澄海人力資源網和澄海區人民檢察院網站公告的時間領取)。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
招聘實行競爭性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1.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鄧小平理論、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基礎知識),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澄海人力資源網和澄海區人民檢察院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數,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考官參照《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的要求,由區委政法委和區檢察院確定面試考官組成員。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澄海人力資源網和澄海區人民檢察院網站公布總成績。
(三)、體檢、考察
體檢: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考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按擬招聘的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體檢。
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遞補排名。
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考察。
(四)、公示、聘用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招聘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公示等相關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在澄海人力資源網和澄海區人民檢察院網站公布。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4——85887610
聯系人:江德揚
地址:汕頭市澄海區德政路
監督電話:0754——86985000
附件1:《招錄職位表》(暫無)
附件2:《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暫無)
附件3:《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后勤輔助人員報名表》(暫無)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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