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阜陽潁泉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開發公益性崗位,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根據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4〕18號)要求,潁泉區人社局開發公益性崗位,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2名,從事潁泉區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崗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公益性崗位開發用于安置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
(一)享受低保的長期失業人員;
(二)大齡就業困難人員;
(三)零就業家庭成員;
(四)失地(失業)人員;
(五)家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六)符合相關規定的殘疾人;
(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的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需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并被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
二、崗位待遇
(一)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應自覺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由本人承擔崗位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用人單位應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就業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阜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
(二)給予公益性崗位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本人負擔個人部分)。社會保險補貼按照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給予補助,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三)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不超過3年,勞動合同每年一簽。3年期滿解除勞動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聯系人:朱蕾 咨詢電話:2618226
潁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潁泉區2016年公益性崗位招聘匯總表.xls [37.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