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運城稷山縣醫療衛生人員招聘方案
來源:稷山縣政府網
2016-11-24 14:10:57
稷山縣2016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全縣醫療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衛生系統各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政策規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40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0名,其中稷山縣人民醫院10人,中醫院4人,婦幼保健院3人,疾控中心2人,衛生監督所2人,精神病醫院4人,鄉鎮衛生院15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稷山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自愿報名、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5)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證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12月2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報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報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發布:
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天。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學歷及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相符(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報名時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01年以后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已參加工作的須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三張,并填寫《稷山縣2016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
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間及地點以招聘公告為準。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35周歲為 年 月 日以后出生),報名費 元。報名結束后,領取準考證及考試時間在稷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3、崗位擬招聘人數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面試。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一堂考完。醫療崗位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和報考崗位專業知識兩部分。其中公共知識包括[醫學基礎知識、衛生法律法規(以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為主)]。專業知識考試:縣醫院以全日制大學本科知識為主;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精神病醫院、鄉鎮衛生院醫師崗位以全日制大學專科知識為主;鄉鎮衛生院護理崗位以全日制中專知識為主。總分100分,時間15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考生憑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入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字。
2、資格復審及面試
筆試結束后,成績合格者(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行資格復審。如果崗位成績合格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資格復審。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無異議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采取當場評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成績,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3位有效數字。
面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和實踐技能操作兩部分;護理崗位面試只進行實踐技能操作。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行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綜合排隊
按綜合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40%,綜合成績保留3位有效數字。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經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于面試當天向社會公布,擬聘用人員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
(五)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體檢在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依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2、考察:考察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對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稷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對群眾反映和舉報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出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縣級招聘的工作人員,須在鄉鎮衛生院工作1年為其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回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試用期內執行國家見習期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申報,人社局審核,財政部門列支。試用期滿,由人社部門和衛計局共同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見。考核合格者,報請縣領導審批后,由用人單位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檔案、編制、工資、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凡是錄用到鄉鎮衛生院的人員,必須在鄉鎮醫療機構工作滿5年方可調動。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成立稷山縣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組:
組 長:吳 宣(政府縣長)
副組長:郝 冰(政府副縣長)
南選智(政府副縣長)
成 員:王紅新(政府辦主任)
趙西安(人社局長)
張澤剛(衛計局長)
崔峰廣(縣紀委副書記)
張喜平(財政局長)
寧雙保(編辦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主 任:張澤剛(兼)
招聘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本次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具體事宜;人社局負責對招聘工作的業務指導、核準備案;衛計局負責擬定招聘方案、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長和紀委駐衛計局紀檢組長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的查處;政府辦、編辦、財政、公安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參與并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六、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晉人社廳發(2012)53號文件和晉人社廳發(2016)21號文件等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稷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13834715521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0359-5812388
縣人社局:0359-5522403
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13453963188
紀委駐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組:13835992816
本《實施方案》由稷山縣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稷山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2016年9月20日
稷山縣2016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崗位代碼 | 單位名稱 | 經費來源 | 崗位名稱 | 崗位數 | 年齡 | 專業要求 | 學歷 | 備注 |
1 | 稷山縣人民醫院 | 差額事業單位 | 醫師 | 5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
2 | 醫師 | 5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者; | |||
3 | 中醫院 | 差額事業單位 | 中醫師 | 1 | 35周歲以下 | 中醫、中西醫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4 | 外科醫師 | 1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5 | 影像醫師 | 1 | 35周歲以下 | 影像醫學
放射醫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6 | 檢驗 | 1 | 35周歲以下 | 檢驗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7 | 婦幼保健院 | 全額事業單位 | 婦產科醫師 | 3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8 | 精神病院 | 差額事業單位 | 心理治療師 | 1 | 35周歲以下 | (醫學院校類)
應用心理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9 | 影像醫師 | 1 | 35周歲以下 | 影像醫學
放射醫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10 | 內科醫師 | 2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11 | 疾控中心 | 全額事業單位 | 檢驗 | 2 | 35周歲以下 | 檢驗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12 | 監督所 | 全額事業單位 | 醫師 | 2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 |
13 | 化峪鎮中心衛生院 | 全額事業單位 | 醫師 | 5 | 35周歲以下 | 臨床醫學
全科醫學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全日制中專學歷并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者也可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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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太陽鄉中心衛生院 | 中醫師 | 5 | 35周歲以下 | 中醫、中西醫 | 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全日制中專學歷并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者也可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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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蔡村鄉衛生院 | 護理 | 5 | 35周歲以下 | 護理 | 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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