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鄭州登封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適應我市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招聘140名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文〔2006〕171號)、《關于印發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鄭人社〔2015〕33號)規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單位和專業及數量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專業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和資格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2016年及以前畢業),且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要求;
(二)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四)政治思想好,綜合素質高,身體健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
(五)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設置參照《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科目分類對照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內曾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果出現重復報名將取消其參加本次考試的資格。
1、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6日-12月11日。
2、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口東、西大廳
3、咨詢電話:0371——62818829(人才交流中心) 0371——62831802(機關事業單位管理科)
4、考生提供材料
(1)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2)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張;
(4)就業報到證(已過自主擇業期的畢業生需攜帶人事代理合同書;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提供入編證明及現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5)每人每科繳納考務費30,共60元。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筆試考務費。申請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者須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函和“五類學生”出具相關服務基層的證明須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驗原件(交存復印件1份),并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考試安排
本次考試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體檢考察時間等各個環節時間安排均在登封市政府網站公布,不再另行單獨通知。請考生務必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內容,并按要求合理安排時間,逾期未到,視為自動放棄。
(三)素能測評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入素能測評,按崗位類別根據素能測評成績高低進入下一環節。素能測評分為筆試和面試。素能測評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持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內的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5,低于1:5的,經登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此崗位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3)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基礎知識(含申論),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4)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 “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服務期滿合格者,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只加一項。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及“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須在報名時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2.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分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如經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降低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應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市政府網站公布。
(2)面試主要測評應試者的綜合協調、觀察分析、邏輯思維、自我認知、臨場應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及人際溝通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進入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4)面試時間、地點由登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在市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5)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招聘崗位名額末位,出現素能測評成績并列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造成崗位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素能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根據體檢結果,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采取調查了解、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過程中自動放棄造成崗位空缺,按素能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和公示情況,擇優確定聘用人員,并按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單位崗位空缺情況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及其他
(一)享受加分政策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素能測評總成績以及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招聘期間,考生要經常關注網站通知,合理安排,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公告由登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組織領導
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登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招聘工作由領導小組全程負責,監督小組全程監督。
附件:登封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登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