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青島理工大學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學校現轄市北、黃島、臨沂三個校區,市北校區地處青島市區,黃島校區位于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沂校區位于沂蒙革命老區費縣。學校設有19個教學院部。擁有59個本科專業,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1個二級學科碩士點、6個類別碩士專業學位、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冶金爐渣高效資源化利用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業流體節能與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39個國家、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有山東省高校藍色經濟區工程建設與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快速制造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島示范中心、海爾-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發基地、山東省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研究基地等。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12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需要,青島理工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41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體崗位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www.rshch.qtech.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信息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應聘人員如實填寫《青島理工大學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如“教師32張敏”)和《青島理工大學應聘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3,填寫后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如“教師32張敏”),并發送到指定郵箱(rsk@qut.edu.cn)。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能夠正常畢業,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3)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5)應聘輔導員崗位需提交由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教師和教輔崗位的面試主要采取試講、答辯的方式,各占面試成績的50%,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及教學水平(實踐能力)等;輔導員崗位的面試主要采取答辯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對于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1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此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為我校編制內正式職工。工資及福利按照國家、山東省事業單位的相關標準執行。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 :徐老師,0532-85071077,
地 址: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
郵 編:266033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12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青島理工大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