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溫州洞頭區教育局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公告
來源:洞頭教育局
2016-11-29 15:22:23
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關于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教師的公告
為做好2017屆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招聘工作,及時補充師資隊伍,根據《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洞政發[2009]33號)和《洞頭縣教育局 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緊缺學科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教政〔2012〕95號)和《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赴浙江師范大學進行招聘工作,現將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數
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1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詳見《2016年洞頭區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教師計劃表》(附表)。
二、招聘范圍
(一)“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二)各省(市)重點師范大學和第一批被溫州大學錄取的全日制本科應屆師范畢業生和國家免費師范生;
(三)省高等學校省級優秀應屆師范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洞頭教育事業作貢獻。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專業;取得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相應學段學科全國教師資格統考成績合格證(電子商務學科允許在2019年7月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教育崗位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浙江師范大學:2016年12月2日
2.畢業生攜帶報名表、個人簡歷、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或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1.初審:在現場報名時進行,根據招聘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審核畢業生的資格條件。
2.復審:由招聘工作小組在報名結束后集中進行。
(三)組織考核
1.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2.組織面試。面試采用試講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儀表舉止等。
面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核設置最低控制線,即面試成績按百分制低于70分的不予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四)簽訂協議
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崗位數1:1確定擬簽訂就業協議書對象。應聘者按其報考學科選擇職位,與教育局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有對象放棄的依次遞補。
(五)體檢考察
簽約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同時解除就業協議。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考察,由教育局組織實施。自愿放棄者,須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申請。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業協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相關規定
1.聘用人員由區教育局統一分配,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不予聘用。
2.根據《洞頭縣人才工作管理辦法》(洞委發〔2005〕51號)規定,被聘用人員在洞頭區服務期不少于5年。
3.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在2017年7月前將檔案調至洞頭區教育局,在8月1日前不能按規定取得應聘崗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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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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