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22人公告(第三批)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6-11-30 13:31:34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市交委所屬事業單位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東城養護所等4個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計22名,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東城養護所
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東城養護所為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所屬財政劃撥正處級事業單位,目前主要承擔天河區、黃埔區、白云區帽峰山地區等范圍內市管公路和有關交通設施的具體養護工作。
(二)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北城養護所
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北城養護所為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所屬財政劃撥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承擔白云區范圍內市管公路和有關交通設施的具體養護工作。
(三)廣州市東城公路路政管理所(掛廣州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所牌子)
廣州市東城公路路政管理所(掛廣州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所牌子)為市交委管理的財政劃撥正科級行政類事業單位,目前主要承擔天河區、黃埔區、白云區帽峰山地區等范圍內的市管公路和有關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廣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
廣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為市交委管理的財政劃撥正科級行政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是負責白云區范圍內的市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2016年11月30日,招聘專業參照附件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執行。
應屆畢業生指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說明
1、養護所崗位在應急情況下需夜間路面現場巡查,三班倒值班。
2、路政管理所崗位需夜間路面現場巡查,三班倒值班。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網站(http://www.gzjt.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指定的報名地點提交相關資料。
2、報名地址:
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東城養護所、廣州市東城公路路政管理所報名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沙太南路125號六樓會議室。
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北城養護所、廣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報名地址:廣州市白云區機場路1958號五樓會議室。
3、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3日—12月16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4:30。
4、準考證領取方式:報名地點領取,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5、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
6、報名須提交以下資料:填寫好的《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3)、個人小一寸近照兩張,個人簡歷一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1)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3以上,該崗位才準予開考;否則,該崗位取消招考或相應調減招錄人數。緊缺專業崗位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批復執行。
(2)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崗位相關知識測試,筆試單科成績采用百分制。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成績的50%與崗位相關知識測試成績的50%之和為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筆試總成績的30%帶入面試,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要求考生獨立完成,考試形式為閉卷。
(3)考生的筆試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筆試總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發布。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在筆試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選。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發布。
(3)面試按招聘崗位劃分,由面試評委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考評,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評委小組由單數組成,不少于7人。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評委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分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評委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的70%計入考試總成績。
(5)筆試總成績的30%與面試成績的70%之和為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60分為合格線。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發布。
(四)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體檢標準,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凡體檢不合格或復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結論以及出現考生自動放棄的情況,將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
(五)考核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考核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六)確定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網站(http://www.gzjt.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擬聘崗位和考試總成績等。
(七)辦理增人及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增人及相關聘用手續,見習(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招聘專業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名單提交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列為違規人員名單,2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三)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咨詢電話: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東城養護所、廣州市東城公路路政管理所∶020-87711805、87711529、87775181。
廣州市道路養護中心北城養護所、廣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020-86431987、86294091、87775181。
監督電話:020-38180385。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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