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德州選聘第二屆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公告
根據《齊河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齊政發〔2014〕53號)和《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7-8名第二屆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省內各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實務的執業律師。高等院校、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咨詢服務機構中,從事法學教學、法學理論研究、社會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詢服務等領域的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和相關領域豐富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受過系統的法學專業教育,并具有較強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務工作經驗;
(三)高等院校從事法律教學科研工作者,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機關事業單位中具有法律執業資格的人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歷;律師事務所律師應具有7年以上律師工作經歷,并辦理過具有較大影響的涉法事項;
(四)具有良好的置業操守和道德修養,在所從事的領域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熟悉縣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熱心社會公共事業;
(六)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經歷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4)違反職業道德、執業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參與規范性文件的研究、論證和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律論證、合法性審查;
(二)參與重要、疑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研究、論證,受縣政府委托,參與訴訟、仲裁等事項;
(三)為重大招商引資、資產處置、項目建設、涉及社會穩定的重要事項、重大突發事件的提供法律論證、咨詢;
(四)參與政府重大項目談判、起草或者審查政府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五)為政府處理突發公共事件及其他法律事務、信訪事項、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
(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項。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至2016年11月16日;
2、所需材料:報名人員須提交《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見附件),應如實、準確填寫,并粘貼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履歷、職稱證書和能夠證實其符合入選條件的其他資料、證書、研究成果等材料復印件紙質文件2份和電子文檔1份。報名材料可以信函方式寄送,材料概不退還。
3、聯系方式:
地址: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齊河縣齊心大街33號),聯系人:郝曉燕,電話:0534-5321315,郵編:251100,郵箱:qhxfzj@163.com。
(二)初審
齊河縣政府法制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及個人職業操守,并考慮年齡結構、專業和行業比例等因素,經政審考察后,確定擬入選人員名單。
(三)公示
擬聘任縣政府法律顧問人員名單將通過齊河縣政府門戶網站—中國齊河(http://www.qihe.gov.cn/)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報縣政府審查確定,聘任為縣政府法律顧問。
(四)待遇
對入選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將由齊河縣人民政府頒發聘書,聘期兩年,并根椐實際工作情況支付合理報酬,相關費用由縣財政保障。
五 、其他事宜
(一)嚴格紀律
縣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確保公平公正。報名者要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機制
縣政府法制辦具體負責法律顧問的考核工作,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關系。
點擊下載: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
齊河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