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農業科學院招聘方案
來源:湖南省農業科學院
2016-12-02 15:08:46
湖南省農業科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方案
湖南省農業科學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多學科、綜合性農業科研機構,承擔著湖南省全局性、關鍵性、戰略性重大農業科技問題研究任務以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示范推廣指導服務。為推進我省現代農業和生物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科技服務,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單位科研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下,我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院人事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院紀委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農業科學院網站(http://www.hunaas.cn)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 12日至2016年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湖南省農業科學院人事處(行政辦公樓四樓413室)。地址:長沙市芙蓉區馬坡嶺遠大二路892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請應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在職人員須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免冠彩色寸照兩張直接到我院人事處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報名。
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其他所需相關證明材料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并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與工作經歷有關的資格條件,以2016年11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湖南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示.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成績在湖南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示。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考試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本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4691301(農科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84690933(農科院監察審計室)
湖南省農業科學院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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