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教育矯治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前身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教管理局,成立于1992年,2009年加掛自治區戒毒管理局牌子,2014年7月更名為自治區教育矯治局,加掛自治區戒毒管理局牌子,機構級別副廳級。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承擔戒毒管理、輕刑罪犯教育矯治、管制、拘役及工讀教育等工作職能,下轄16個教育矯治局(強制隔離戒毒所)分布于全疆12個地、州、市。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
三、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間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四、報考程序
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職位和所需資格條件、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職位
報考人員可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查詢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招聘程序等招考信息。公告信息發布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
(二)網上報名及繳費
(1)選擇職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招聘職位表”等內容,了解招聘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2)報考者登錄新疆人力資源市場報名考試系統(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選擇相應報考單位。
(3)注冊填寫報考者基本信息及報考職位。
(4)上傳藍底或白底1寸證件照片(jpg、gif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5)網絡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北京時間18:00(含周六、周日)。
(6)繳費時間: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北京時間18:00(含周六、周日)。
報考人員須按照招聘公告發布規定的時間,通過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繳納筆試相關費用。(不按要求繳費人員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筆試)。繳費成功人員請牢記你的繳費訂單號,以便核對繳費情況。
(7)下載打印《報名表》2份,資格審查時攜帶備用。(注意:繳費成功,即為報名確認,所報崗位及個人基本信息不能再進行改動)。
(8)2016年12月8日起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科目、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9)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91—4606779;報考職位咨詢電話:0991—5581438。
(10)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網絡報名流程要求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11)報考同一崗位,報考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經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12)專業目錄可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
(三)筆試、資格審查及面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1日(星期日)
(2)筆試詳細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下同)及相關證件原件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并答題,滿分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綜合基礎知識。
(4)筆試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②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③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④符合加分條件,但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人員,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的,按最高標準加分1次,不累計加分;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加分后超過滿分的按滿分計算。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5)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若有放棄者,可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6)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等情況將于考試結束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布。
2.資格審查
(1)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下載打印的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及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其中,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必須提供有關資料:
①烈士配偶及子女需提供烈士榮譽證書或授予烈士文件,以及證明與烈士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
②“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各地、州、市團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
③“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各地、州、市黨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等材料;
④“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各地、州、市人社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和服務證書;
⑤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相關材料;
⑥具有三年以上協警、輔警工作經歷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政法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⑦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所產生的缺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資格審查地點:
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地址:烏魯木齊市寶山路1006號,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
3.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于資格審查結束后進行通知。經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及相關專業測試相結合方式進行,面試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面試結束后,成績當場公布。
(3)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通過者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1比例進入體檢。體檢入圍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4)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40%+面試×60%=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總成績排名,現場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集中地點、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
(四)體檢
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組織確定體檢人選在二甲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由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另選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考察
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派出至少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報考者及非在職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有無犯罪記錄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招聘人員確定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對擬招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組織實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組織實施。
六、招聘監督
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紀檢委、監察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991—5581327、5581427
七、其他事項
1.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時進行公告。
2.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要求及時關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1、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