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昭通永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選調公告
根據《中共永善縣委辦公室永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善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永辦發〔2016〕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永善縣政府辦公室隊伍建設,經永善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在昭通市范圍內公開選調永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更加注重專業知識、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實行考試與考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調。
二、公開選調條件、對象、范圍及選調崗位數
(一)選調條件
1.具有大學專科(全日制教育)及以上文化,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身體健康;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選調對象及范圍
全市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報考人員,選調后不保留公務員身份,并須本人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身份),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截至時間為2016年12月4日)的在職在編人員,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履行服務期限未滿2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崗位及人數
永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5人。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含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采取現場報名(僅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超過此時限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
永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 (電力大樓701辦公室)。
(三)報名所需資料
報名時應持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5張,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縣外考生還須縣〈區〉組織部門或人社部門簽署報考意見),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政審證明。
(四)資格審查
由永善縣公開選調永善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公開選調條件。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
(五)報考費用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考試費用。
四、考試、考察及有關事項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筆試按選調崗位數與報考人數的1:5開考,低于開考比例的,相應削減選調人數。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答題,筆試內容為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公文處理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70分,若成績低于70分將不納入面試。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 30組織筆試,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永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永善縣公開選調永善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工作領導組統一組織實施。
1.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以公開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有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能職責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及崗位需要的知識和技能。面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不納入考察對象。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以公開選調人數與體檢人數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統一在永善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可從考試成績中遞補一次。若體檢過程中有人放棄體檢,則不再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由參加選調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永善縣公開選調永善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考核結果將作為公開選調的重要依據。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以公開選調人數與考察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考試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對象。若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不再增補考察對象。
考察內容為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及與崗位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與評價,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五、公示
在永善新聞網、永善縣政府網、微永善等媒體上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嚴格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選調的,經查實后取消選調資格。調動后,調動人員按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永善縣監察局、永善縣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監督和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若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有疑慮,必須在選調過程各階段向永善縣公開選調永善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工作領導組或永善縣監察局、永善縣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反映,過時不再受理。監督舉報電話:0870-4126467.
八、本公告由永善縣公開選調永善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永善縣公開選調永善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人員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聯系人:陳開梅,聯系電話:0870-4128797,15808616767.
附件:1. 公開選調報名表
2. 公開選調同意報考證明
3. 公開選調工作經歷證明
4. 公開選調報考誠信承諾書
永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永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