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杭州市氣象服務中心(氣象雷達站)招聘公告
來源: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12-07 16:21:01
杭州市氣象服務中心(杭州市氣象雷達站)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杭州市《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等有關規定,杭州市氣象局直屬單位杭州市氣象服務中心(杭州市氣象雷達站)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杭州市氣象服務中心(杭州市氣象雷達站)是杭州市氣象局直屬正處級地方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公共氣象、專業氣象服務,氣象科普宣傳,雷達監測、數據分析、預警及運行維護等,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考察和體檢等程序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專業理論知識和學歷相匹配的實踐操作能力。
4、具有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計劃。docx點擊下載)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該崗位落實聘用人員為止。
2、報名地點和郵箱: 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67號杭州市氣象局人事處,郵編:310051,郵箱:hzsqxjrsc@126.com。聯系電話:0571-87110563。
3、報名方式: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z.hrss.gov.cn/)或杭州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hzqx.gov.cn)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連同個人簡歷及相關資料(包括成績單、身份證、獲獎證書、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或掃描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張,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交工作經歷證明(以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記錄為準)、職稱證書),在規定時間內直接寄送至杭州市氣象局人事處或將電子版發送至hzsqxjrsc@126.com,標題署名“應聘杭州市氣象服務中心高層次人才招聘”。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5、資格審查:根據應聘情況,經相關專家對應聘者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人員,并電話通知本人。
(二)考試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少15個工作日后,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考試,直至崗位落實聘用人員止。具體考試時間將電話并短信通知應聘者。考試人數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
2、資格復審:考試前請隨帶本人身份證,并按應聘要求材料,提供相關證書原件,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能參加考試。
3、本輪公開招聘考試采取面試形式,以交流和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100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線。遲到30分鐘以上人員取消考試資格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并擇優錄取。
4、信息查詢:本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在杭州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hzqx.gov.cn)“通知公告”欄中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
(三)考察和體檢
考察著重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從業工作經歷情況等。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同時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z.hrss.gov.cn/)和杭州市氣象局網站(http://www.hzqx.gov.cn)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 0571-8605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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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氣象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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