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平頂山郟縣事業單位招聘7人方案
為優化全縣干部隊伍結構,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結合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崗位空缺的實際情況,根據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事廳等部門《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和中共平頂山市委組織部、平頂山市人事局等部門《關于印發〈平頂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平人[2008]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這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郟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馬 麗(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黃運宏(副縣級干部、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朱國憲(副縣級干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崔國濤(縣政府辦副主任)
王中良(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石 根(縣編辦主任)
周永杰(縣保密局局長)
秦中杰(縣公安局政委)
謝中良(縣人社局副局長)
盧曉東(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科長)
郟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朱國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謝中良、盧曉東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面向社會,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人數
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和編制限額等情況,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
四、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不限戶籍,凡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符合以下條件)的畢業生均可報名。
(二)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所學專業與所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5、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服從組織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五、相關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人員。根據豫人[2007]55號等文件規定,新聘用的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并在郟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人員管理辦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6年12月7日8:00至12月11日17:00(節假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二樓
(三)報名要求:
1、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報名點報名,并采集個人數碼圖像信息。
2、報考人員每人交數碼照相、信息采集、筆試考務費100元。
3、本次招聘按專業報名,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專業,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各招聘專業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3,達不到1:3的,需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的,該專業不再招聘,已報考該專業的人員可以在2016年12月11日17:00前重新選報其他專業。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報名考務費。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請隨時關注郟縣政府網,報名工作結束后將在郟縣政府網站公布考生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
6、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處,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四)網站支持:
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和各種通知以郟縣政府網站(網址:www.jiaxian.gov.cn)上發布的為準,請報考人員自行及時查詢。
七、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滿分100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聘者在工作中必須具備的潛能,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申論主要通過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試應聘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時間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我省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郟縣在村任職滿兩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在報名現場確認時提交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
(三)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再次出現并列,同時進入復試),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核,采取審查檔案或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并對應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據招聘工作的步驟,適時對相關結果與各類通知在郟縣政府網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咨詢電話:0375-5159083
郟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