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平頂山郟縣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拓寬選人渠道,充實單位工作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以適應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公務員公開選調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和河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關于黨政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人崗相適,堅持組織推薦、考試與考察相結合,面向全縣選調一批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優化干部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
二、選調職位及名額
本次選調職位為:縣委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縣政府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縣紀委(縣監察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縣委巡察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縣委組織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縣委宣傳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縣委統戰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共計20名。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身體健康;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業心責任感強,文字綜合能力強;
(四)須是郟縣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編人員)或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編人員)被錄用后,須放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法管理單位人員)身份,轉為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行政處分或黨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有特殊規定外,凡涉及時間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四、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各單位黨組織要認真宣傳貫徹《公開選調實施方案》,動員符合條件人員踴躍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7日—12月11日。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東二樓會議室,聯系電話:5159083。
報名需準備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2、《郟縣2016年公開選調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郟縣2016年公開選調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由推薦單位黨組織審核并加蓋公章,同時報電子版。電子版在郟縣政府網站公示的選調實施方案附件中下載。
3、個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張(含電子版);
4、個人近兩年來工作總結(含電子版)。
5、報考人員每人交信息采集、筆試考務費100元。
6、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需相應核減選調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的,該專業不再選調,已報考該專業的人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選報其他專業。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報名考務費。
報名所需材料由推薦單位收集整理,統一報送。
(二)資格審查
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名情況,并組織有關單位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重點審查選調對象的資格條件、違紀違法情形等。凡不符合選調條件、具有影響任職的情形和選調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同時交縣紀委調查處理。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所示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本次選調的相關信息和各種通知以郟縣政府網站(網址:www.jiaxian.gov.cn)上發布的為準,請報考人員自行及時查詢。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報名人數與遴選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按遴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和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按照錄用公務員的標準進行。對考察和體檢中,出現影響任職因素或人選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人選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立考察組,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表現、工作實績、文字表達能力和群眾公認度。
(五)公示和試用
在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沒有問題的,試用期半年。
(六)辦理調入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調入條件的,辦理調入手續。不符合調入條件或本人不愿到新單位工作的,重新回原單位工作。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次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馬 麗 (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黃運宏 (副縣級干部、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朱國憲 (副縣級干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崔國濤 (縣政府辦副主任)
王中良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石 根 (縣編辦主任)
周永杰 (縣保密局局長)
秦中杰 (縣公安局政委)
謝中良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盧曉東 (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科長)
郟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朱國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石根、謝中良、盧曉東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附件:1、郟縣2016年公開選調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用人情況表
2、郟縣2016年公開選調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郟縣2016年公開 選調部分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
郟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