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
2016-12-08 13:49:13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設10個二級學院,全日制在校生近1萬人,2011年與江蘇師范大學合作建辦江蘇師范大學連云港校區。
為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加強師資力量建設,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和經濟建設服務,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2017年8月31日以前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
(四)專業類別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應聘藝術設計專業教師崗位(崗位代碼sz09)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5日-12月19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填寫《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郵箱: lygsfrsc@163.com,標題為:“應聘崗位+姓名+所學專業+學歷+聯系電話”,請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信息。郵件接收成功后將于兩天之內回復確認。聯系人:李昂,聯系電話:0518-85817766。
(三)資格復審
網絡報名完成后,請于2016年12月23日到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連云港市海州區圣湖路28號)玖興樓B509人事處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為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一份(附件2);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各層次學歷證書,以及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四)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如涉及崗位核減,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取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一)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特點分為試講和說課兩種形式,崗位代碼為sz01-sz04的崗位技能測試形式為試講,崗位代碼為sz05-sz12的崗位技能測試形式為說課。
試講主要通過模擬授課對語言、板書、教態、教學方法、教學技能等方面進行考量。
說課主要對教材分析與處理、教學方法與手段、教學程序、教學基本功、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考量。
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開考比例不足1:3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65分,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并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通知面試具體安排。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內容主要包括:招聘崗位所必備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儀容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告知應聘人員。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五、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于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督
連云港市紀委監察局駐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紀檢組(監察室)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5817772。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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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校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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