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廣州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12-12 15:14:20
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關于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的公告
根據《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三部門關于印發規范我區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意見的通知》(海人社發〔2015〕32號)精神,為充實我局系統工作人員隊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11名。
一、招聘職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編外合同制人員11名(詳見《2016年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熱愛城建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服從工作安排;
(三)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名者下載并填寫《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需填寫具體報考單位及職位代碼),連同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職稱證、工作經歷證明等有關材料掃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于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前發至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郵箱hzzhujianshui@163.com ,合則約見。郵件標題請標注“應聘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編外合同制人員”,標示不清楚或標示錯誤的,不予接收。
(二)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面試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四)組織考核
組織考核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聘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招聘人選,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社會人員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所有人員均須提交近3個月由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方能錄用。
五、待遇和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其它
咨詢電話:89885695、89885698(咨詢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本公告由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海珠區住房和建設水務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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