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衡陽常寧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常寧市政府
2016-12-12 15:42:16
常寧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常寧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根據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稱“協輔警”)60名。
二、招聘崗位
公安執法勤務輔助崗位。
三、招聘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
2、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身體健康,身高1.70米以上;
4、身高1.75米以上且能熟練操作電腦的優先錄用;
5、寫作能力強,在各種媒體、刊物上發表過多篇文章的優先錄用;
6、退役士兵優先錄用;
7、招聘錄用后,服從工作安排,且工作年限不低于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一)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二)曾因違反協輔警管理相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其他不符合協輔警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9日起至12月18日止。報名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退伍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張,并填寫《常寧市公安局招聘協輔警報名審批表》,到常寧市公安局協輔警管理辦公室(11樓11號辦公室)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該報名人員資格。
(三)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要求執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由常寧市公安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人數按招聘計劃1:1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參照《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規定,對考察對象進行考查,并審查本人及直系親屬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六)公示:政審結束后,常寧市公安局將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七)崗前培訓及聘用:公示結束后開展崗前培訓并安排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用工合同。
五、薪酬待遇
錄用人員每月工資為1800元,并按規定交納“五險”。
六、用工方式
采取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錄用人員一律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常寧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常寧市公安局招聘協輔警報名審批表
報名聯系人: 黃警官
咨詢電話:15574727888、7397559
常寧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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