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潛江市事業單位招聘面試前資格復審通知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一)根據招聘公告,按照各招聘崗位筆試折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筆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2016年度下半年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點:潛江市人社局培訓樓二樓(建設街78號,潛江市總工會正對面) ,搭乘火車的考生出站后乘10路公交車后,在潛江中學下車換乘1路、2路、6路公交車到市人社局站下車即到。
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因故在復審期間本人不能前來,可委托代辦人前來復審,代辦人須持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并在《復審登記表》和各類印復件(打印件)資料上簽字署名。
三、資格復審內容
(一)考生下載錄入打印好的《2016年度下半年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登記表》(以下簡稱《復審登記表》)一式兩份,其中:“考生簽名”不使用打印的姓名。
(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2016年度下半年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打印件)。具體如下:
1、考生應提供本人的筆試準考證或報名時打印的報名表、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與網上報名相同的照片小二寸2張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資料,考生在每張照片反面靠下的位置寫上姓名和報考崗位代碼;
2、筆試加分人員提供湖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崗位報考資格條件所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三)考生在每張復印件和打印件上簽“屬實”并署名。
(四)資格復審合格考生交納50元面試報名費。
四、資格復審工作流程
(一)報考單位主管部門審核人員按照崗位條件審核報考資格,并在兩張登記表上簽上復審結論和署名。復審合格人員寫“復審合格”結論并簽名;不合格人員要寫明原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審核人簽名。
(二)各主管部門在《復審情況記錄單》上做好每位考生復審結論的記載,并裝訂復審合格的每一位考生資料備查。
(三)復審合格人員到市人社部門工作人員處繳納面試報名費50元和一份《復審登記表》。
五、要求
(一)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未按規定前來復審,又沒有與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3),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資格復審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三)公開招聘期間,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如有變更請及時與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避免錯失參考機會。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的咨詢請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四)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潛江市人社局網頁面向社會公示3天。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在潛江市人社局網頁和潛江市人事考試網發布通知,請考生繼續關注網站信息。
五、聯系方式
具體聯系方式詳見《2016年度下半年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聯絡表》(附件3)。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潛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2016年度下半年潛江市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審查登記表.doc
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