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肅定西漳縣事業單位招聘85人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號)、《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試行)》(定政辦發〔2011〕231號)、《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補充意見》(定政辦發〔2014〕97號)和《關于取消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項政策的通知》(定政辦發〔2016〕130號)精神,2016年繼續采取全市統一招聘的辦法,擇優聘用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經省編辦審核,今年我縣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5名。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分配。
2.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一致。報考師范類專科體育崗位的,還需符合下列其中一個條件:(1)代表定西市參加甘肅省綜合性運動會(省全運會)、甘肅省體育運動學校暨重點業余體校運動會、甘肅省青少年運動會獲得前三名;(2)代表甘肅省參加全國體育比賽獲得前六名的;(3)代表國家參加世界體育比賽或洲際比賽獲得錄取名次的。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1)曾因違法受到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實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定于2016年12月16日---12月20日,共5天時間。報名點設在漳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考生可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同時報考市、縣兩個崗位。
2.所需證件:
(1)國家計劃內招收的應往屆未就業普通院校畢業生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擇業證(或無具體就業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考教育教學單位的非師范類普通院校畢業生(職教師資除外),還須持教師資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筆試成績合格單。
(2)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1張。
3.考務費:每人150元。
4.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為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3:1。報名結束后,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崗位報考人數是否達到招聘計劃3:1的比例,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盤考慮予以調整,并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在考試前通過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教育或衛生系統已簽約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1的,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單位制定,經市、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按方案組織實施。
5.準考證:考生在考前4天內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考前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
1.考試組織: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
2.筆試時間:
定于2017年1月份進行,具體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3.筆試內容:
報考非師范類綜合崗位的,其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時事、文史、公文寫作及計算機應用等知識;報考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擬招聘崗位的專業綜合基礎知識。報考師范類綜合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計算機應用等知識;報考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擬招聘崗位的專業綜合知識。
4.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筆試地點為準。
五、成績
原則上以《專業考試》或《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為最終成績。若同一崗位報考者的總成績在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末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最終人選。部分專業性較強的招聘崗位,在筆試結束后需組織面試或試講的,筆試前制定面試或試講方案,經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按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或試講人選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人數不足以上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面試前劃定最低分數線并書面通知考生。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7:3的比例確定。即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六、考察、體檢
考試工作結束后,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各崗位招聘人數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學習成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寫出考察材料,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對考察合格者,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確定。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公示、審批、聘用
對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者通過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審核、公示不合格或確有問題的人員,取消資格,然后從本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該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對公示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經批準聘用的人員,在縣上聘用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到崗,逾期不到者視為放棄。到崗后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實施崗位聘用、兌現相應待遇,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有關事項
1.因婚戶籍遷入我縣的外縣生源,按照《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補充意見》的規定,在我縣登記結婚一年以上的(2015年12月16日之前登記結婚),允許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 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并記入市、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誠信檔案。被記入誠信檔案的人員,連續三年內不得報名應聘定西市事業單位。
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