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為加強都勻市維穩和平安創建工作,經都勻市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市森林消防救災應急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1名(事業編制),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所有公告均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發布。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工作人員41名。具體招聘職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畢業人員;
2、本省戶籍退役士兵;
3、截止2016年12月1日與都勻市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且目前在崗在冊6個月及以上的協勤人員;
4、本省戶籍持有公安部頒發的警犬培訓證書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熱愛祖國,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
2、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C類職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都勻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3、截止2016年12月1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截止2016年12月1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6、曾被開除公職、自動離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都勻市公安局政工室707辦公室(都勻市毛尖大道48號);
報名費: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繳納報名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資格審查在市招聘辦的統一組織下,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在現場報名的同時市公安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公章,實行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代報,按要求填寫《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根據所報職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1式2份及電子版;
2、《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1份(附件3);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張,照片粘貼在《報名信息表》指定位置;
4、本人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查詢、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6、報考B類職位的考生需提交本人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由交警部門出具的2年內無交通違法記錄證明原件;
7、報考C類職位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警犬技術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8、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證明;
9、報考招聘職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專業測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招聘職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是否減少招聘職位人數,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職位招聘計劃調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給予退返報名費。改報職位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
A類職位進行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
B類職位進行筆試、專業測試;
C類職位進行筆試、專業測試。
任何一項考試環節,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一)A類招聘職位
A類職位考試按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的方式進行。
1、A類招聘職位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只考一科,總分為150分,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 9:00—11:30 。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2月22日-23日(工作時間)
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都勻市公安局政工室707辦公室(都勻市毛尖大道48號)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招聘辦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2、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體能測評人數1:5比例以內(含5:1)確定體能測評人員。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體能測評。招聘職位計劃數與進入體能測評人數未達1:5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相關規定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未參加體能測評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能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均進入面試環節,體能測評由市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
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體能測評合格人員。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體能測評合格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開考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40% + 面試成績×60%
(二)B類招聘職位
B類職位考試按筆試、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
1、B類招聘職位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只考一科,總分為150分,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 9:00—11:30 。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工作時間)
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都勻市公安局政工室707辦公室(都勻市毛尖大道48號)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招聘辦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2、B類招聘職位專業測試及合格分數線
專業測試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與專業測試人數1:5比例以內(含5:1)確定專業測試人員。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專業測試。招聘職位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數未達1:5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專業測試項目和標準見附件4(由市公安局提供)。專業測試總分100分,專業測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測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專業測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專業測試由市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
3、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專業測試占60%計算。
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40% + 專業測試成績×60%
(三)C類招聘職位
C類職位考試按筆試、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
1、C類招聘職位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只考一科,總分為150分,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 9:00—11:30 。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2月22日-23日(工作時間)
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都勻市公安局政工室707辦公室(都勻市毛尖大道48號)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招聘辦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2、C類招聘職位專業測試及合格分數線
專業測試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人數1:5比例以內(含5:1)確定專業測試人員。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專業測試。招聘職位計劃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數未達1:5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專業測試參照《2016年貴州省公安機關警犬技術復訓考核項目》相關規定執行。專業測試總分100分,專業測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測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專業測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專業測試由市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
3、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專業測試占60%計算。
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40% + 專業測試成績×60%
六、體檢
體檢必須在市招聘辦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A類招聘職位按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B、C類招聘職位按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實施,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兩人以上(中共正式黨員)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市招聘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2016屆畢業生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
2、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體能測評、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填寫《黔南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由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招聘單位根據有關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接到通知的當日起,30日內與聘用單位簽訂試用期合同,逾期不簽訂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鑒證機關備案。
聘用人員在都勻市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3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人員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8236833(都勻市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
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23164(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培訓科)0854-8222051(都勻市公安局政工室)
十、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市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發布的相關考試信息,并保持手機暢通,如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造成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辦研究確定。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3、《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4、《都勻市2016年公開招聘都勻市應急服務保障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B類招聘職位專業測試項目和標準》.doc
都勻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