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內江財政局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拓寬選人視野,廣納優秀人才,優化干部結構,充實工作力量,根據工作需要,現將內江市財政局2016年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內江市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工作人員(內江市財政局下屬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綜合考核、考察為主的方式進行擇優選調。
二、選調職位
內江市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科員1名。
二、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內江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內江市范圍內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評價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經類專業,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關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6.報名參加選調人員,需經所在單位書面同意;
7.符合《公務員法》第68條回避的規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選調:
1.尚在試用期內的或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人員;
2.未經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綜合能力測評、會議決定、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取單位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不報名)。
2.報名地點:內江市財政局人事科(內江市東興區星橋街中段166號)。
3.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查后退還本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和能夠反映本人工作能力的佐證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3張,如實填寫《內江市財政局2016年公開選調內江市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及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有違規違紀違法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二)資格審查
由內江市財政局人事科對報名者的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納入組織考察。
(三)組織考察
根據資格審查情況,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崗位的適應程度,注重考察德的表現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四)綜合能力測評
根據組織考察人選結果,按照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能力測評人員。綜合能力測評主要測評擬選調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職位適應能力(綜合能力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五)會議決定
組織考察和綜合測試結束后,由局黨組會議決定1名公示對象。為確保選調質量,局黨組確定無合適人選的,可以減少選調人數或者不選調。
(六)公示
對局黨組確定的公示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經查證不影響選調的公示對象確定為選調對象。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調人員,按程序報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擇優原則,接受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全程監督。在選調過程中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相應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相關工作人員做出相應懲處。
監督舉報電話:0832-2272550(內江市監察局駐內江市財政局監察室)
本次選調工作及未盡事宜由內江市財政局人事科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2-2272550)
附件:內江市財政局2016年公開選調內江市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
內江市財政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