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恩施州鶴峰縣第三次選調公告
根據縣編辦下達的用編計劃,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36名工作人員到有關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選調范圍
1.選調職位:縣直黨政群機關擬選調公務員5名,事業單位擬選調工作人員31名。
2.選調范圍: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農村公益性服務組織人員、楚天視訊公司人員、鄉鎮分流人員。教育系統教師不得報考教育系統以外單位。
具體選調職位、選調范圍見附表1。
二、條件與資格
1.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年齡視具體崗位而定,但不能超過50周歲以上(林業系統分流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2.公務員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農村公益性服務組織人員學歷視具體崗位而定,但不能低于高中(林業系統分流人員不受學歷限制)。
3.2014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必須進入編制內管理兩年以上),其中公務員必須在公務員單位工作兩年以上,農村公益性服務組織人員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為準。
4.近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視同稱職(合格))。
5.身體健康。
6.符合具體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任何公開選調職位: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③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選調的;④近三年內主動放棄縣直機關(單位)選調錄用資格的;⑤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形式及考試內容
此次選調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擬選調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取消或相應調減該職位公開選調名額。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公開選調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工作能力。試卷采取百分制,有專業要求的報考崗位公共基礎知識占20%,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占80%。如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如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均相同者,采用加試的方式(另行制定)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無專業要求的報考崗位(公務員崗位、參管人員崗位)重點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如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相同,采用加試的方式(另行制定)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筆試將統一組織封閉式命題,筆試成績在鶴峰網陽光人事欄目公告。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一般不得放棄。有特殊原因的,應在考試前3天經所在單位(鄉鎮人民政府)核實情況并核準后,向縣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放棄。無故棄考的,記入考試不誠信人員記錄,3年內不得參加各級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選拔性考試。
四、體檢及考核
根據應試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組織考生到縣中心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者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相關用人單位共同組織考核,主要是考察應試者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出現考核不合格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報名要求及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2日。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視頻會議室(地址:容美廣場綜合寫字樓六樓,聯系電話:5281578)。
3.報考人員需帶《鶴峰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張,報名費50元。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七、選調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選調,對擬選調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辦理調配手續。
附件:
中共鶴峰縣委組織部
鶴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