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中區面向2017應屆生招聘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公開招聘重慶市巴蜀中學校工作人員。
一、 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詳見附件《渝中區面向2017年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3.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全日制重點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5. 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符合《一覽表》中崗位招聘條件等要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
8.師范類畢業生畢業時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在試用期內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二)招聘范圍
1.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3年,在渝中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年限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須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定于2016年12月下旬開始。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方式:采取應聘者持相關資料(身份證、自薦書、加蓋院校公章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單、相關等級證書、相應學科全國高中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ACM大學生程序設計比賽區域賽一等獎等獲獎證書或相關佐證材料等)到指定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同時按照招聘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12月28日9:30
地點:清華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渝中教育網和清華大學網站)
(二)考試考核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兩部分。
1.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會同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開展。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包括說課等,分值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基本合格線為60分。專業技能測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8日,具體地點詳見渝中教育網和清華大學網站。
2. 面試。面試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在達到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該考生面試成績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為合格。面試最后結果為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簽訂就業協議人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于考核結束以后5個工作日內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教育網進行公布。
(三)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依次確定,若仍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簽訂協議人員。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醫院按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和《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16號)要求確定。
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及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崗位,不予遞補。
七、公示
(一)招聘各場次計劃、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等信息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教育網等進行公示。
(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審批前,若出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取消該招聘崗位,其缺額不予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專業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如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及公示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放棄者,3年內(即2017年至2019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其他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3-63835424(區教委)023-63765136(區人力社保局)
附件:渝中區面向2017年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