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陜西安康漢濱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廣泛吸納各方人才支持漢濱發展,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共計35名。其中: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11名,招聘具有衛生類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24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2(《漢濱區事業單位2016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衛生類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規記錄;
(2)身體健康;
(3)有較強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
(4)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應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違規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以及所在職位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年限未滿的;
4.現役軍人;
5.特崗教師、振興計劃、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6.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漢濱區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具體招聘工作由漢濱區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人員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持相關證件報名(其中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區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聯合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確定1個報考崗位。
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在漢濱區人才交流中心報名(聯系電話:0915-3255056 聯系人:張潘華)。
衛生類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資格證應為市級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核發的證件,并附所在單位同級人事主管部門證明)、個人簡歷等,在漢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報名(聯系電話:0915-3266522 聯系人:張琴英)。
(二)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結合用人單位工作崗位特性,面試分別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講課、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安康市國土局漢濱分局等單位招聘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由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2.漢濱區委黨校招聘的專任教師采取說課講課的方式進行,由區委黨校牽頭,人社部門指導實施;
3.漢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系統醫療事業單位招聘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由區衛計局牽頭,人社部門指導實施。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
2.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在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項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工作按照區人社局統一制定的考察工作方案,由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等情況。對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予以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人員在漢濱區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形成的崗位缺額將不再進行遞補。(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憑區人社局開具的《聘用通知書》,辦理人事、工資、戶籍遷移等手續。原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流動調配程序辦理有關人事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陜人發[2006]19號)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
中共安康市漢濱區委辦公室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