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蕪湖縣國土資源局及自來水廠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蕪湖縣國土資源局、蕪湖縣自來水廠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學歷、專業、年齡等必須符合《蕪湖縣國土資源局、蕪湖縣自來水廠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規定的條件;
(二)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行為。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1、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如實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對自己填報的信息作出承諾,如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將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如達不到1:3比例,由兩個招聘單位的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
2、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和體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綜合常識、時政和寫作等三個部分),卷面滿分100分。
(2)體能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數與筆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時則一并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進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3、體檢。在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相同,按下列方法確定:
(1)依據學歷高低確定。學歷高的參加體檢;
(2)學歷相同的,按其在高校學習時,必修課的平均成績高低確定。成績高的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出現人選缺額時,在同職位考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考核。考核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有無違法違紀及學業完成等情況。同時進一步審查應聘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職位所規定的相關條件和要求。
5、公示與聘錄用。對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兩單位領導班子研究確定擬聘錄用人員名單,并在縣政務信息網向社會公示七天。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
四、待遇與管理
1、工資待遇。試用期發放基本工資,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按本單位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并辦理社保。
2、合同管理。聘用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需服從聘用單位的統一管理,對不服從安排與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可隨時解聘。縣自來水廠招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為正式職工。
五、有關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8日-30日上午8:00-下午4:30;
報名地點:縣國土資源局在灣石路縣行政四號樓4樓409室(縣消防隊對面);縣自來水廠在縣自來水廠辦公樓三樓會議室(老二小旁)。
2、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初定2017年1月8日,準確時間見準考證。
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和考試成績只在網上發布,不進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蕪湖縣政務信息網(http://www.whx.gov.cn/)。
本公告由縣國土資源局、縣自來水廠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縣國土局:0553-8811008、0553-8828587
縣自來水廠:0553-8822960
蕪湖縣國土資源局
蕪湖縣自來水廠
2016年12月20日
蕪湖縣國土資源局、蕪湖縣自來水廠招聘人員職位表(2016.12.21)
招聘單位 | 招聘 人數 | 職位 代碼 | 報考條件要求 | |||
學 歷 | 專 業 | 年齡 | 其他條件 | |||
縣國土資源管理局 | 1 | 201601 | 大專及以上 | 計算機類 | 1986.12.01以后出生 | 從事外業 |
1 | 201602 | 大專及以上 | 測繪類 | 1986.12.01以后出生 | 從事外業 | |
1 | 201603 | 大專及以上 | 土地資源管理類 | 1986.12.01以后出生 | 從事外業 | |
蕪湖縣自來水廠 | 1 | 201604 | 大專及以上 | 電氣類、計算機類 | 1981.12.01以后出生 | 從事外業 |
1 | 201605 | 大專及以上 | 土木類、工程管理、工程造價 | 1981.12.01以后出生 | 從事外業 | |
合計 | 5 |
注: “1986.12.01以后出生、1981.12.01以后出生”不包括1日當天出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