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張家界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協輔警人員公告
來源:永定區人民政府網
2016-12-26 16:18:33
2016年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輔警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公安機關協輔警人員隊伍力量,充分發揮協輔警人員協助公安機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實施意見》(湘辦[2013]20號)和《關于加強和改進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實施意見》(張辦發[2014]11號)等文件精神,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輔警人員2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計劃招聘協輔警人員27名,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永定公安分局協輔警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2)
二、招聘條件
協輔警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張家界市戶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各職位年齡要求詳見《永定公安分局協輔警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2)。
(四) 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未解除的;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7.面部有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有紋身、駝背、殘疾、口吃、較重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等情況的;
8.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嚴重犯罪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其他不符合協輔警人員招聘情形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1月3日至1月7日。
(二)報名地點:張家界市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區治大院東樓1202室)。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和身高測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可自行在永定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jjyd.gov.cn/)下載報名表(見附件1)。
(四)報考要求
報考考生自行下載《2016年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公開招聘協輔警人員報名表》(附件1)→在報名表上如實準確填寫個人信息(黑色鋼筆或圓珠筆)→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3張,其中1張粘貼于報名表“照片”處,另2張背面寫上報名號和姓名后粘貼于報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和招聘公告規定的相關報考證件(身份證、戶口、畢業證等)證明和資料,在報名時間內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報名,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組負責,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報考職位條件組織審查,仔細查驗核實報名人員有關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需將相關材料原件復印存檔),簽署明確的資格審查意見。嚴禁擅自變更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否則,依法追究資格審查人員的責任。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必須當場提供本人的相關證件(身份證、戶口、畢業證)的原件。報考職位要求中,對資質、資格有要求的,須攜帶相對應的各類證書原件。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準考證領取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7年1月10日至11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招聘工作組辦公室(區治大院東樓1202室) 領取準考證,憑個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體能測試。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區人社局、區紀委負責監督指導。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及招聘崗位實際,體能測試標準為:男子考1000米跑,30歲(含)以下標準為≤4′25″,31歲(含)以上標準≤4′35″;女子考800米跑,30歲(含)以下標準為≤4′20″,31歲(含)以上標準≤4′30″。體能測試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凡體能不合格或不參加體能測試考試者取消參加筆試、面試資格。
2、體能測試時間為2017年1月12日,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由招聘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
1.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7年1月18日-19日,上午8:00至下午5:30
2.筆試內容與分值。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法》,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17年1月21日9∶00-11∶00。
4.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
(三)面試
面試由招聘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參加筆試人數少于1:2,但大于招聘人數的全部進入面試;參加筆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全部進入面試,并設定60分為面試合格線,達不到面試合格線的不進入體檢、政審和聘用環節),面試設2道考題,時間為5分鐘。
2、當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職位調劑。
3、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6+面試成績×0.4。
2、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2、體檢依據標準:
體檢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后不足招聘人數的遞補,由招聘工作組根據綜合情況報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職位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3、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察)程序。政審(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政審考察。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政審考察后不足招聘人數的遞補,由招聘工作組根據綜合情況報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職位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八、聘用
報考人員經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后,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人員確定后在永定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與永定公安分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式4份,區人社局、區公安分局、本人檔案及本人各存一份),簽訂合同時,擬聘人員必須將本人學生檔案、人事檔案交區人社局檔案室。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5個月。表現優秀的期滿可以續聘3年。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上崗,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統一由區公安分局政治辦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九、相關待遇
(一) 協輔警人員工資、待遇:
1、同2015年招錄協輔警工資福利待遇,基本工資為1300元,績效工資1000元;
2、協輔警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從協輔警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試用期滿,按月度和年度考核的等級,給予相應的考核獎勵;
(三)協輔警人員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休息的權利。
十、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協輔警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2016年協輔警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龔朝明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劉三陽 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卓尚君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永定公安分局局長
成 員: 全心愛 區監察局局長
趙 云 區人社局局長
潘 勇 永定公安分局政委
張怡國 區財政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張衛群、吳盛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為覃基廣、呂紹甫、許海霞、甄文明,辦公地點設在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全程負責組織協調招聘的具體工作。
十一、本公告及相關事宜由區人社局及區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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